裁判官:張震遠有可疑
涉及商品交易所的懷疑假文件案,其中一名馬來西亞籍被告承認管有涉及5.16億美元的虛假資金證明書,昨日被判監六個月。裁判官指出,涉案的虛假文件在商交所被搜出,認為商交所主席張震遠在案件中很有可疑,亦不理解張震遠為何對該文件感興趣,要求被告給他看,但法庭不想猜測,故希望警方繼續跟進調查。張震遠回覆傳媒表示並無跟進本案,要先了解內容和情況,暫不作回應。
59歲被告Ong Shen Kuo(譯音王雄本)為退休商人,被控於去年12月某日,在香港管有一份聲稱是豐銀行於去年12月13日發出的虛假資金證明書,以證明有一筆5.16億美元、即逾40億港元存入他的戶口。控方昨日修訂控罪,將原本有意圖而管有虛假文書罪,修訂為較輕的管有虛假文書罪,而被告亦隨即認罪。
曾要求看假存款證明書 案情透露,被告王雄本去年中由朋友介紹認識張震遠,曾見六、七次面,而張震遠在其中一次會面,向被告提出借貸2,500至3,000萬美元,被告後來打算由泰國出口10噸黃金到香港,並透過內地的生意伙伴取得一份豐銀行的資金證明書,張震遠知道有這份文件後,向被告要求看一看,被告表明這份文件還未核實到真偽,未知可否使用,但被告最後還是將文件透過電郵發給張震遠,警方及後於商交所辦公室內,發現該張假的存款證明書的副本,而這份文件最後證實是偽造。 辯方昨日指出,被告已多次向張震遠表明,有關存款證明書未被確認,不能使用;而控方在庭上亦證實,該虛假的存款證明書未有在本港使用,亦沒有人因此有損失。
希望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辯方為被告求情時又表示,被告年紀大並有腳痛問題,本身亦不是一名全職企業家,在案件中沒有簽署或者行使過任何偽造文件,而被告犯案只是出於一時疏忽,而他被捕後至今已被扣押了四個半月,故希望法庭輕判。裁判官李國威表示,案件的量刑起點為9個月,而考慮到被告認罪,可以扣減三分之一的刑期,故判處被告入獄6個月。 裁判官李國威在判詞中亦直言,涉案的假文件在商交所搜出是很可疑,如果被告所言屬實,張震遠亦涉嫌一度管有這份文件,而他不理解張震遠為何對這份文件那麼有興趣,但法庭無權推測當中的原因,希望警方可以進一步調查。警方發言人則回應表示,案件仍然在調查當中。
記者陳超銓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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