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4s負責人巴克爾斯(左)與該公司高管接受議會質詢。
英國議會的一份報告說,國際保安公司G4S應當為它在倫敦奧運期間的失誤受到懲罰。
議會國內事務委員會在關於倫敦奧運保安問題的報告中說,G4S所得的5700萬英鎊管理費應當被扣除。
此外,G4S還應當向那些因自己的失誤而未被安排工作的保安人員支付薪水。
根據合同,英國政府應當向G4S支付總數為2.37億英鎊的保安費用,其中包括5700萬英鎊的管理費。
G4S負責人巴克爾斯說,他的公司已經因為失誤遭受了大約5000萬英鎊的損失,因此他要求英國政府向其支付合同所說的全部2.37億英鎊款項。
違約
根據合同要求,G4S應當在倫敦奧運開始之前,安排1.04萬名保安人員到位,但它卻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召募到足夠的保安人員。
英國政府在最後時刻被迫緊急調用了數千名士兵,彌補了G4S公司的這一失誤。
國內事務委員會主席瓦茲說,G4S公司在奧運之前把自己的能力「吹得神乎其神」,但「關鍵時刻卻掉了鏈子」,未能履行合同的要求。
報告還建議說,政府各部門應當把缺乏能力的公司列入黑名單,以防未來重蹈此類錯誤的覆轍。
from BBC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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