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角嘴 - 港 灣 豪 庭 Metro Harbor View

 找回密碼
 注册

欢迎您, 今天是 *君子自重,本網站嚴禁賣廣告, 發放, 或宣傳色情色情行業*

搜索
查看: 1555|回復: 2

國安法:全球各國引發爭議的那些法律和判決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20-6-29 20:25:4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中的香港《國安法》繼續引起爭議。支持該項立法的聲音強調,世界多國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例,因此北京當局就維護國家安全立法並無問題。
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應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舉例,美國、英國、澳洲等地都有法例保護當地的國家安全。而香港的主權移交到中國後多年,仍然未能就《基本法》第23條的規定立法,「令人失望」。
中國官媒新華社引述中國人大法工委的文件指出,草案將包括針對「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罰則。多家香港媒體周一(6月29日)更引述消息指,若被判「顛覆罪」罪成,最高刑罰可能會是終身監禁。
香港《國安法》的具體條文雖然仍未全部公開,但外界已經擔心條文內容定義模糊,當局有機會濫用條文打擊異見人士,也可能會影響新聞自由。

加泰獨立公投爭議:罪名定義寬泛
其中,香港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美國法學家戴大為(Michael Davis)早前接受美國媒體訪問時認為,草案已公布內容中的犯罪定義語意含糊。
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也無法解釋在普通法下,什麼行為會構成「勾結」外部勢力,因為香港實行的普通法制度並沒有類似的概念。
西班牙法院審理針對推動加泰羅尼亞獨立公投領袖的案件時,類似有關個別用詞的定義也曾引起爭議。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2019年9月11日,西班牙自治區加泰羅尼亞的民族日,加泰羅尼亞民眾集會打出爭取獨立的旗幟。

兩名加泰領袖桑切斯(Jordi Sanchez)和奎薩特(Jordi Cuixart)被控「煽動罪」判囚罪成,兩人都被判囚9年。人權組織國際特赦批評,雖然審判過程按國際定義並沒有不公平的地方,但法院對「煽動」的定義十分寬泛,令「合法抗議行為也變成罪行」。
當局另外以「叛亂罪」起訴多名有參加組織公投的加泰領導人,其中時任加泰政府副主席維耶斯(Oriol Junqueras)的刑期達13年,是被起訴的前加泰官員之中最嚴重。
超過100名當地法律學者發出聯署信,指出組織公投的加泰領導人沒有使用暴力,不符合控告他們「叛亂罪」的要求,但不獲當局理會。
事件也引起歐洲法院的注意,法院去年12月裁定,維耶斯2017年5月已經當選歐洲議會議員,因此他應該享有免被起訴的權力,但維耶斯至今仍然未獲釋放。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澳洲政府近年聲稱為應對當地國內"外國干預",修改多條有關國家安全和保密資料的法規,但被認為削弱了當地公眾的知情權。

澳洲搜查媒體爭議:新聞自由遭干涉
另外,多家香港記者組織先後公開表示,擔心香港《國安法》實行後會影響當地的新聞自由。
澳洲近年一些與當地「國家安全」有關的案件也引發新聞自由的擔憂。當地警方2019年先後引用「官方保密法」,搜查一名記者和國營澳洲廣播公司的辦公室。其中,該名記者斯梅瑟斯特(Annika Smethurst)曾經揭發澳洲政府計劃秘密監察私人通訊,警方指出報道內容部份屬於「國家機密資料」,因此採取行動。
至於針對澳洲廣播公司辦公室的調查,澳洲警方指搜查與澳洲廣播公司2017年一宗報道有關,派出多名警員翻閲公司的內部電郵、記者的筆記、錄音等,同時利用電腦記憶棒取走百多份文件。

澳洲廣播公司2017年根據數百頁外洩的國防部文件,報道澳洲軍隊在阿富汗執行任務時涉嫌非法殺害當地平民。
澳洲警方連串行動被指干預新聞自由, 代表當地媒體的商會澳大利亞媒體娛樂和藝術聯合會(Media, Entertainment and Arts Alliance)主席斯特羅姆(Marcus Strom)形容澳洲警方的行動「令人不安」。
澳洲總理莫理遜支持警方的做法,認為警員執法「沒有問題」,但澳洲司法部長波特(Christian Porter)最終下令,各州司法部在起訴記者前須得到他的許可,令政府可以在「調查嚴重罪行與保護新聞自由間取得平衡」,目前未有記者因為這兩宗案件被控。

美國反恐監聽爭議:「濫用權力」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美國2001年「911襲擊」後制定多部針對「恐怖主義」和保護國家安全的法律。

美國2001年「911襲擊」後制定多部針對「恐怖主義」和保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其中以當年10月通過的《愛國者法》(Patriot Act)最受外界關注,這部法案擴展美國各地執法機關許多權力,包括容許監聽公眾的私人通訊、加強邊境和出入境管制、更改「恐怖主義」相關法律的定義等。
但外界留意到,美國當局此後經常利用這項法律給予的權力,調查許多與「恐怖活動」無關的案件。美國《紐約時報》2003年一篇報道引述美國國會屬下的政府問責署(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當年1月一份報告指出,司法部自「911襲擊」後增加了許多針對「恐怖活動」的調查,但報告指出這些調查中最少有75%與「恐怖活動」無關,大多都只是偽造文件等一般刑事罪行。
美國媒體2005年又發現,美國聯邦調查局曾利用《愛國者法》給予的權力要求拉斯維加斯一些賭場、租車公司等,向當局提供顧客的財政資料,但沒有說明用途。
美國民權組權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執行董事羅梅羅(Anthony Romero)認為,只要外界發現政府使用《愛國者法》時不單是為了打擊「恐怖主義」,「我認為就會有越來越多人反對這個法案」。

德國案例:選舉制度可令法律不被濫用
德國憲法保衛局(Bundesamt fur Verfassungsschutz)今年4月宣佈,將德國另類選擇黨屬下一個組織Der Fluegel列為「極端組織」。憲法保衛局之後將可以有額外權力,加強對這個組織的監控。

德國過去多次發生被認為是針對少數族裔的襲擊,另類選擇黨也被批評助長這種襲擊某個族群的心態,另類選擇黨其中一名領導人物卡爾比策(Andreas Kalbitz)形容,憲法保衛局做出的是「政治決定」。
但當地猶太人組織歡迎決定,更認為德國當局要監控整個另類選擇黨。
研究德國歷史多年的香港浸會大學助理教授鐘子褀認為,德國「定期、有競爭」的選舉令防治極端組織等法律不會被濫用。
他對BBC中文說,德國的機制可以多有效率與其他民主政制一樣,取決於相關政府部門和法律的決定「有多透明、合理和具說服力」。

 樓主| 發表於 2020-6-29 20:30:55 | 顯示全部樓層

港版《國安法》如何影響香港法律制度

香港版《國安法》如箭在弦,中國人大常委會表決後,「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條涉及國家安全的罪名,將正式寫入香港《基本法》。中國大陸、香港政府和香港建制派認為,香港經歷逾一年的示威浪潮,面對示威暴力升級、有政客游說外國政府制裁香港以至「港獨」聲勢壯大,《國安法》是穩定香港社會的工具。
整個立法過程只是花一個多月,由中國人大常委會主導,繞過香港立法機關,沒有在香港進行廣泛諮詢,其立法過程和立法條文,都遭到香港法律界及民主派猛烈抨擊,形容是比《逃犯條例》修訂、《基本法》23條立法更嚴苛的法例,撼動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香港司法獨立的根基。
BBC中文訪問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陳景生和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兩人均擔心《國安法》條文不夠清晰,給予當權者很大權力和空間去解讀法例,加上草案已透露,《國安法》將凌駕《基本法》,中央對「極少數」香港國安案件有管轄權,而香港特首又有指派法官審案的權力,種種做法很可能衝擊香港的司法獨立、人權保障以至「一國兩制」。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外界關注《國安法》會否激化香港的示威。

法律界擔心人權不獲保障
中國和香港政府多番強調,世界各地都有《國安法》,香港也應該有自己的《國安法》,香港市民不應該過分擔心,強調人權亦會得到保障,不過這種說法說服不了兩位受訪的法律專家。
港區《國安法》草案已經透露,一旦《國安法》和香港其他法例有衝突,則以《國安法》為優先,讓外界擔心《基本法》原本保障的人權和言論自由,均不能夠成為被控危害國家安全的辯護原因。
「眾所周知,《國安法》很容易被用作對付政治對手或異見人士。」港大學者陳文敏對BBC表示,「是的,每個國家都有《國安法》,但有些是合理,有些則有絶對權力。一些國家有足夠的制衡機制去避免權力過大,一些國家則是沒有制衡的集權,造成任意行使權力。」
他認為,《國安法》在立法前已經對香港人的生活產生影響,「大型企業被迫表態支持《國安法》,許多人開始刪除臉書(Facebook)的帖文,有聲音稱反對《國安法》的人會被取消參加選舉的資格……香港媒體正面對更多收緊的措施,很明顯,《國安法》將會對香港人的表達自由,甚至人身安全,構成嚴重的影響。」
香港資深大律師陳景生則對BBC中文表示,人權公約也承認要尊重國家安全,但問題是要看該國執法的人「本身尊重人權的程度」。他舉例說,中國對「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與西方民主國家並不一樣,因為中國大陸是「一黨專政」,「不愛共產黨管治已經是顛覆政權」,相對地,在不是「一黨專政」的地方,民眾批評政府和高呼官員下台也沒有問題,但在大陸,則變成危害國家安全,或是「黨」的安全的問題。
他感嘆說,「你看到大陸人權律師所得的『報應』,或多或少令法律工作者有點憂慮。」

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國家安全從不是港區自治範圍的事

專家稱香港司法制度受到衝擊
陳景生對BBC表示,從《國安法》訂立的過程觀察到,中港兩地政府均想把大陸的司法制度應用在香港。 他舉例說,根據草案,中國將會成立駐港國安公署,在特定情況對「極少數」案件行使管轄權,但沒有清晰界定何謂「極少數」,亦沒有交代何謂管轄權。他又批評,「國家安全」這個字的定義可以很廣闊,包括香港內部的治安、食品衛生安全等問題也可被納入成為「國家安全」的一部分,削弱香港的「一國兩制」,字眼上的模糊性,令香港法律界難以接受。
「香港的司法不應該是看有多少人受影響,來決定這條法例對不對,如果說一小撮人受影響,去決定法例的合理性,用普通法的角度來看,這是垃圾的論據,」他說,「如果這條法例是不對的話,一個人被控告也是不合理的,你要看一個系統,如果每宗案件你都逐一看個別人士受不受影響,這就變成人治的制度。」
港大學者陳敏文亦質疑,大陸和香港官員多次表示法例只影響一小撮人,「但到底多少人才算是『少』?誰又有權決定哪些人是那『少數人』?……中國的《國安法》也只是針對少數人,但它的紀錄不太令人信服,無罪假定在大陸同樣適用,但中國維權律師例如王全璋,他被捕三年後才受審,期間無權接觸律師和家人,最後審訊閉門進行,被判監4.5年。」
他亦質疑北京正把中國的刑法套用在香港普通法制度,目前條文所指「勾結外國勢力」和「恐怖活動」的定義並不清楚,如何解讀這些罪行,或如何決定哪些人屬於犯法的「少數」,權力均在於全國人大常委會。
草案表明,香港行政長官有權指派法官去審理國安案件;港府稱,將會任命一批法官,專門處理相關案件,同樣引發法律界批評。
陳文敏認為,特首身兼國安委員會主席,政府又是提出檢控的一方,再可以選擇法官的話,是存在利益衝突,會削弱公眾對司法獨立的信心。他指出,就算特首就國安案件建立一份名單,特首同時擁有把法官從名單中剔除的權力,如果在選擇法官時基於政治理由,將打擊香港司法獨立。

李柱銘眼中的「一國兩制」和「港獨」

不過,《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兼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接受中國媒體訪問時稱,特首任命法官與司法獨立無關,認為外籍法官等,未必適合審案,而中央所指對極少數案件有管轄權,本身亦有條文可依:在《基本法》第18條,若香港發生不能控制的危害國家安全的動亂,人大常委會可以宣佈香港進入緊急狀態,這也是中央行使管轄權的情況。

「香港市民似乎有點被忽略」
2003年,香港政府推動就《基本法》23條國安相關內容立法引發巨大爭議,陳景生當時出任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希望爭取政府透過「白紙草案」形式(即政府未有既定立場下寫出條文給予公眾討論)就23條立法,但港府拒絶,堅持以「藍紙草案」形式(不會撤回,只會修訂)提交立法會審議,結果觸發當年7月1日50萬人大遊行,港府後來撤回立法草案。
陳景生重申,自己不反對23條立法,認為這是香港的憲制責任,「但何時立法、如何立法、立法的內容是什麼,爭議性很大」。17年後,北京認為香港無法就23條立法,決定度身訂造港版《國安法》,部分內容與23條重迭。
「《基本法》說了香港自行就23條立法,中央這樣做,似乎超越了《基本法》,當然,有觀點認為《基本法》與中國《憲法》是子法和母法的關係,人大是有權立法……但如果人大可以制訂任何的法律,你這樣的話,又何來『一國兩制』?」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香港示威者認為可借美國之力逼使北京讓步。

陳景生對BBC中文表示,香港法律界正面對「最大的壓力」,港府已經是「不惜代價,完全不理其他外人的看法,想推行什麼就推行什麼,政府把優先次序先放在方便管治,不理會人權保障、國際社會對事件的看法。」
他批評港府在《國安法》立法工作中,沒有做好給予中央意見的角色。根據《基本法》,人大常委會如果要把全國性法律放到《基本法》附件三,應該徵詢香港特區政府和《基本法》委員會的意見,但香港官員多次被媒體追問條文細節,均回應不了解、沒有正式條文為由不作評論。
陳景生說,「香港市民似乎有點被忽略了,如果你說《國安法》是國家層面的事,香港沒有參與權,這就是錯,因為根據《基本法》,人大是要向港府聽取意見,港府不可以單純地對中央說我支持,然後去做一個橡皮圖章,這樣子不太好。」
他指出,根據「一國兩制」的框架,香港在「外交」、「國防」事務以外的事情享有「高度自治」,目前輿論把「國安」等同「國防」的說法並不正確,在法律上,「國防」是防止外國入侵的意思,而「國安」則是針對人民對國家的行為。陳景生認為,目前人大所審議的《國安法》並不屬於「國防」事宜,北京不應該透過這種方式強行立法,而應該讓香港自行立法。
陳景生的說法和贊成《國安法》的一方截然不同,親北京一方認為,「國安」屬於「國防」的一部分。《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明,《國安法》包括的中央管轄權不屬香港自治範圍,原則上香港在立法事宜是「no say」(沒有話語權)。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有建制聲音認為,揮動這些旗幟足以被控告違反《國安法》。

《國安法》能否平息「港獨」?
親北京的陣營指出,過去一年香港示威的暴力化,被指走向「恐怖主義」,「港獨」勢力壯大,也有香港政客游說外國政府制裁中國和香港官員,這些均涉及國家安全的問題,國家有責任和權力去解決。
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接受中央電視台訪問時稱形容,當聽到中國人大有關訂立港區《國安法》的消息時,第一反應是「渴望已久」,他說國家對香港非常包容,但不等於縱容,並指香港過去一年因修例風波,出現前所未有的情況,不但對香港治安及社會穩定造成大的損害,同時對國家安全造成風險。曾國衞說,作為政府、香港市民及中國公民,都認為必須盡快訂立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等於維護香港安全」。

香港市民對北京決定直接制定國安法有何看法?
不過,大律師公會前主席陳景生對BBC中文表示,去年的示威浪潮並非訂立《國安法》的借口。他認為,香港原有法例已經足夠去處理示威的暴力事件,數以千計的示威者,早已因暴動、非法集結、騷亂等行為被捕,正在依循法律程序去決定他們是否罪成。
他說,「我覺得國防同國安是兩回事,香港有很多暴亂,我不覺得這樣影響到國防,當然,內地認為香港好多人勾結外國勢力,有些人游說美國制裁香港官員或踐踏人權的人,但這不是國家安全,林鄭月娥的安全不是國家的安全,林鄭月娥遭制裁真的是國家安全嗎?如果你說別國取消香港特殊待遇,影響經濟安全,那你對國家安全的定義就無限擴大了,受過普通法訓練的人會覺得不恰當。」
但中國和親北京陣營不滿「港獨」等「分裂國家」行為,目前並沒有完整的法律框架去應對「港獨」,《國安法》制定後,喊叫「港獨」口號或高舉「港獨」旗幟,都可能違法。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陳景生表示,去年的示威浪潮並非訂立《國安法》的借口。

陳景生認為,「港獨」本身與「國防」無關,要處理這個政治問題,並非單純透過法律可以解決。
「一家人作為家長(中國大陸),當然希望一家團聚,孩子(香港)不聽話,你當然可以控制他,但更重要的是找出他不滿意你的原因,不是給予很多錢(經濟利益),就能令人愛國,現在大陸對香港每件事都插手,想全面管治香港,又怎會有『兩制』,為什麼現在會有人噓你國歌?因為你得不到別人尊重,而尊重不是由強權就可以獲得。」



 樓主| 發表於 2020-6-29 20:40:14 | 顯示全部樓層

美國對中共官員實施簽證限制 有哪些人可能受到制裁

美國政府26日宣佈,將對參與削弱香港自治的現任及前任中共官員實施簽證限制,但聲明未提及具體人名。中國駐美大使館發言人警告,中方將對美國採取必要的反制措施。
該制裁聲明宣佈後兩天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再次開會審議備受爭議的香港《國安法》。為期三天的會議是兩周內人大常委的第二次會議,據多方預測,會議期間將很有可能通過這部法律並決定其立刻生效。
根據目前官方公布法律草案的主要內容,北京將在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特別行政區政府需要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 這些舉措引起廣泛擔憂,有評論認為一旦港區《國安法》實施,香港的「一國兩制」將不復存在,香港會和中國任何一個城市無異。

為什麼制裁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周五(26日)發表聲明指,針對被認為損害香港高度自治及香港人權、基本自由的現任及前任中國共產黨官員,美國將對他們及其家人實施簽證限制。
「特朗普總統曾承諾懲罰要對損害香港自由負責的中國共產黨官員。今天,我們對此作出行動,」蓬佩奧在聲明中稱。
然而,聲明未提及任何具體人名,以及他們將面臨何種美國簽證限制。
上月,美國認定香港不再享有足夠自治,總統特朗普宣佈逐漸取消美國給予香港的特殊待遇,或將終止香港貿易關稅優惠、科技准入、香港護照持有者赴美旅行免簽證等待遇。
但美方目前仍未宣佈移除香港特殊待遇的具體舉措和流程。

可能的制裁清單
美國彭博社引述美國國務院官員稱,這是美國制裁措施的第一步,如果中國繼續損害香港,更多制裁措施將陸續到來。該消息出自彭博社的評論專欄,作者引述一位不具名的國務院官員稱,目前受影響的中共官員是個位數,即不多於10人。
美國共和黨國會議員曾在本月初提出過可能制裁的中共官員清單。根據美國共和黨研究委員會6月10日發表的國家安全戰略報告,建議依據《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採用「史上最嚴厲的制裁措施」,制裁侵犯香港、新疆、西藏人權的中共高層官員。
報告提出的制裁清單包括負責統戰工作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國全國政協主席汪洋,以及負責港澳事務的另一位政治局常委韓正。報告還建議制裁其他涉港事務官員,包括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等。
《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授權美國總統制裁涉及嚴重侵犯人權和重大腐敗的個人和實體。美國去年10月也曾宣佈對在新疆壓制維吾爾等穆斯林少數民族的中國政府官員和其家庭成員實行簽證限制。

香港市民對北京決定直接制定國安法有何看法?
知名香港社運人士黃之鋒在其Facebook上關注美國的制裁行動。他說,「相信未來幾天華盛頓的公布將會非常關鍵,大家可以密切留意。」
中國「八九學運」領袖王丹在其Facebook上呼籲香港民眾,收集整理可以制裁的個人和公司的資料及證據。王丹還建議,除了特首林鄭月娥,在去年「反送中」抗議運動中的執法警察也要列入清單。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6月12日,一百多名香港抗議者聚集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紀念「反送中」運動一週年。

各方回應
中國駐美大使館發言人強調,香港事務是中國內政,不允許外部勢力干預。並稱,針對香港進行有關國家安全方面的立法是「中央政府的權利和責任,也是國際通行實踐。」
中方發言人還說,中央政府治理香港的法律依據是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不是《中英聯合聲明》。並認為,自香港主權移交中國之後,《中英聯合聲明》中所規定的與英方有關的權利和義務都已履行完畢,而美方沒有法律依據援引《中英聯合聲明》。

中國官方媒體《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在推特上奉勸美國「別太自戀」,他寫道:「中國人誰還想到美國去體驗最嚴重的新冠疫情?」
Twitter 帖子 用戶名 @HuXijin_GTHu Xijin 胡锡进@HuXijin_GT
結尾 Twitter 帖子 用戶名 @HuXijin_GT


中美關係觀察家利明璋(Bill Bishop)則稱,美國簽證限制會觸怒北京,但實際的懲罰力度並不大。相比之下,凍結中國官員及家人在美資產、對其實施金融制裁、取消他們的美國綠卡等,將是更沉重有效的打擊。
Twitter 帖子 用戶名 @niubiBill Bishop@niubi
Visa restrictions will piss beijing off but won’t hurt too much. Financial sanctions on those officials and their family members, freezing of assets in the us, revocation of any us green cards held by those officials’ relatives would hurt much more.

134
下午12:37 - 2020年6月26日

57 人正在談論此話題
結尾 Twitter 帖子 用戶名 @niubi

在美國宣佈限制中國官員簽證的前一日,美國參議院一致通過《香港問責法案》(Hong Kong Accountability Act),對支持中國損害香港自治的個人或企業、機構實施制裁。
法案的兩位共同發起人馬里蘭州民主黨參議員範霍倫(Chris Van Hollen)和賓夕法尼亞州共和黨參議員圖米(Pat Toomey)稱,中國在香港引入國安法,進一步打擊香港自治,使上述法案立法更為迫切。
該法案要求美國政府查明對剝奪香港人權需負責的認識,並將制裁與他們開展「重要業務」的金融機構。這一法案下一步將在眾議院進行審議。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6月26日,北京支持者在美國駐香港總領事館高舉中國國旗和標語牌。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注册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港灣豪庭論壇 admin@mhvlive.com

GMT+8, 2024-3-28 23:08 , Processed in 0.025687 second(s), 16 queries .

Metro Harbor Village Forum mhvlive X3.4

mhvlive © 2008-2022, Tai Kok Tsui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