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極恐怖! 警方極不誠實, 及無法治. 這次事件看出, 警隊(因為不只是一個警員說法)大話及屈供成招, 警法蕩然無存.- 警方稱不會「賴貓」,但就不斷將事件推諉他人,一時指未能接觸院舍,一時[b]指院舍沒人當值[/b],必須向公眾作出交代。
- 香港聖公會福利協會昨晚發聲明,確認事主是屬下中度智障人士宿舍會員,[b]宿舍24小時運作,有員工當值,警方上周日到宿舍調查,員工即日已提供日常運作和閉路電視紀錄,以及所有相關文件。[/b]
複製代碼 警方稱(星期六, 日), 未能接觸院舍, 指院舍沒人當值. 但事實上院舍星期日已提供閉路電視紀錄.
星期一午智障家人查詢, 警方還是毫無交代. 星期一晚更落案控訴.
從這件殺人事看出, 警方調查毫不認真. 既然星期日拿了閉路電視紀錄, 理應盡速處理.
就算如警方的說法, 星期一才拿到閉路電視紀錄, 應即時觀看影片以證實有無拉錯人.
在有證據待查下, 星期一晚快速落案. 令人覺得警方草菅人命, 妄顧法理.
警方做錯如下:
落口供時, 不依警方規例, 有智障人士會在一個成人陪同下進行. 警方更引導及扭曲其供詞為認罪.
不依警方規例, 給有需要吃藥的人食藥.
亳無辦案精神: 尋求事實真相, 有根有據才起訴人. 單憑人看似貌同就斷定是殺人犯, 太兒嬉了.
事後被揭更大話推諉他人, 以禿鷹說法「你無做錯過」不承認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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