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仰民攝
傍晚舉行2015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石永泰致辭時表示,「公民抗命」概念極具爭議性,而公民抗命概念的合理性取決於數個約制有關行為的條件,尤其是公民抗命不應輕言使用,必須用非暴力手法和願意接受懲罰。他又指香港官員近日在公開發言時出現一種趨勢,就是特別強調「法治」,擔心「開口『依法』埋口『依法』」,或誤導公眾對有關「法治」的意義。
他引述官員做所有事情時,都以「依法」為開場白,如立法會選舉「依法」舉行,警方「依法」拘捕疑犯、政府「依法」施政、政策「依法」制定和落實。他認為對外行人或思想單純的人來說,上述說法像是對「法治」的尊重,但他和大律師公會卻認為這種說法或會適得其反。
石永泰在演辭中又認為法治精神其中一個要素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府對人民擁有公權力,而權力容易令人腐化和被濫用,所以在有關法治的討論很自然會強調對政府公權力的約束,但絶不可因此就把事情顛倒。
對於外界問「大律師公會幫誰?」,石永泰重申大律師公會並不對任何一方效忠,獨立性令他們為法治發言時,意見更加持平寶貴,有些人一直以來有一個美麗誤會,以為法律是某些政黨的「後備球員」,在政黨有需要時隨意呼召出來以「法治角度」為政治行為護航,這種想法大錯特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