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達18項違規 部分涉及刑事来源: 香港成报
核心提示:檢討廉署公務酬酢、餽贈及外訪規管制度的「獨立委員會」經過4個月調查後,昨天公布結果,揭發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就任期間,在公務酬酢、外訪和送禮三方面均有違規達18項之多,其中2項更涉及刑事調查,即湯顯明隨時要負上刑責。調查報告顯示,湯顯明任內,單單在外訪已豪花逾千萬元,報告更特別指出他有兩次外訪行程包含過多無關公務的內容,包括前往麗江參觀玉龍雪山及遊覽樂山大佛,這些行程在向行政長官申請批准時,均沒有提及。
前廉政專員湯顯明被指多處違規,當中兩項涉及刑事調查。 現任廉政專員白韞六昨稱,違規事件只屬「個別人士的個人決定」,並非廉署作風。(何嘉駿攝) 記者陳廣盛報道
檢討廉署公務酬酢、餽贈及外訪規管制度的「獨立委員會」經過4個月調查後,昨天公布結果,揭發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就任期間,在公務酬酢、外訪和送禮三方面均有違規達18項之多,其中2項更涉及刑事調查,即湯顯明隨時要負上刑責。調查報告顯示,湯顯明任內,單單在外訪已豪花逾千萬元,報告更特別指出他有兩次外訪行程包含過多無關公務的內容,包括前往麗江參觀玉龍雪山及遊覽樂山大佛,這些行程在向行政長官申請批准時,均沒有提及。 委員會主席周松崗昨天聯同特首梁振英公布檢討報告。報告指,湯顯明任內,廉署總共有413次外訪,有8項違規。外訪開支包括620萬元機票開支,以及640萬元膳宿津貼和其他開支,總花費達1,260萬元。而在這413次外訪中,有35次由湯顯明率領,該35次外訪的開支已達400萬元,佔了所有外訪開支的三分之一。委員會表示,雖然外訪次數不算多,但有兩次社關處安排的外訪,有過多與公務沒有關係的行程。 多次外訪未獲特首批准 其中一次在2009年,湯顯明率團訪問北京及雲南,其中一日原本要開會,但內地的對口官員因事缺席,他稱礙於禮節,沒有前往開會,改為參觀軍事博物館;行程到了第5日,湯顯明更由昆明轉飛麗江,之後前往參觀玉龍雪山和麗江束河古鎮,但向行政長官申請行程時,並沒有提及會往麗江。另一次,在2010年5月出訪北京及四川省時,沒有得到特首批准,擅自提早兩日出發,出訪中遊覽峨嵋山及樂山大佛等行程,同樣沒有在申請時提及。獨立檢討委員會表示,該遺漏實屬不當,又指廉署務須謹慎避免外訪期間無關公務的行程。 另外,報告亦發現湯顯明在任期間,訂購機票時有多次違規,包括2010年4月,兩名人員隨同湯顯明出訪巴西,出席國際反貪局聯合會會議。該兩名人員未經批准,便把機位提升至商務客位,涉及18.6萬元;有4次外訪尚未取得特首批准前已訂了機票,結果要取消機票並付取消費;另有14次外訪,廉署就機票邀請報價時,已指定某航空公司及航班,但當中沒有提出剔除其他選擇的理據。獨立檢討委員會表示,就機票邀請報價時,應容許更多競爭,若必須指定航空公司及航班,則須有理據,並記錄在案。 偏離簡約及不奢華原則 報告同時就廉署外訪活動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廉政專員申請批准外訪時,應明確告知行政長官所有擬訪地點;提升機位等級,必須一律取得批准;廉署應統一內部做法,採用標準表格,處理外訪的批核及訂購機票的要求;以及一如廉署其他人員,訂購機票安排的廉署常規,應列出負責批核廉政專員有關機票事宜的人員。廉政專員獲准外訪的證明,應與其他人員一樣,交予行政總部的物料供應室,以便查核相關規例是否已予遵循,並妥為跟進。 周松崗總結整個報告表示,市民對廉政人員操守有極大期望,調查發現廉署在湯顯明任內,部分酬酢、餽贈及外訪已偏離簡約及不奢華原則,有違規及不足之處,並涉人為錯誤及疏忽,亦有明顯需關注個案。他指,不少廉署人員是嚴守紀律,希望報告有助作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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