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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印傭案明早續審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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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27 18:29:1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育有兩子女的一對夫婦,涉嫌變態招數虐待印傭案續審,受虐印傭下午作供時說,被告夫婦不在家時,她的手腳會被綑綁。

辯方律師隨即質疑,如何照顧在家中的被告3歲女兒,事主回答,女童會自己玩,女主人也會準備食物,再致電叫女兒進食。

女傭承認,被告夫婦去年9月搬家,她曾同女童兩人單獨留新居,當時是有逃走的機會,但不想獨留女童在家,所以沒有逃離。

法官應辯方要求,審訊押至明早再續,繼續由辯方盤問女傭。
 樓主| 發表於 2013-8-27 18:46:25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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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虐印傭形容僱主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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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有兩子女的一對夫婦,涉嫌變態招數虐待印傭案續審,受虐印傭繼續作供,控方展示多張印傭身體受創照片。印傭形容,兩名僱主簡直不是人。

控方在區域法院呈上多張照片,供印傭識別,印傭確認照片為她的手、腳、背部、鼻樑等身體部分的傷勢、肉芽和疤痕,分別由火燙、熱水淋背、鎅刀、熨斗、衣架等傷害造成。

        她說,被女被告推向坐廁,致膝蓋受傷,以及被推撞向水龍頭,令鼻樑受傷。印傭又說,男被告每晚臨睡前,會用索帶將她綁起,造成手腕及膝蓋的傷痕。而男女被告均曾用單車鏈毆打她。

        她坦言,憎恨僱主,形容他們簡直不是人,只能祈禱希望真主早日賜力量,令她逃離魔掌。

        不過,辯方律師質疑有關印傭曾在新加坡工作7年,沒有理由兩年無工資,也不向中介公司投訴。印傭回答,兩年來沒跟外界溝通,不敢反抗,她沒有錢買電話,被告家中也沒有固網電話。印傭表示,兩年來未曾單獨外出,大部分時間由僱主陪同,她不敢逃跑,害怕被打,因為僱主經常恐嚇她。

        事主透露,三日才可吃一餐,經過肚餓,被僱主叫食鹽、飲廁所水。有時一星期都不可洗澡,只能在女被告陪同下在外面沖涼,而僱主又丟掉她的衣服,沒有內衣褲,在家中工作時,只以透明膠袋遮蓋上身,下身穿尿片。

        兩名被告是42歲戴志偉與41歲區玉珊,被控合共8項罪名,包括襲擊他人致身體受傷、蓄意傷人及非法禁錮等,兩人均否認所有控罪。
發表於 2013-8-27 19:57:32 | 顯示全部樓層
陀衰港人的兩隻畜牲
可憐印傭可能被對家律師問到語無倫次而畀那兩隻畜牲走甩!
如我係法官,一定判8~10 年!正人渣,不配做人!
發表於 2013-8-28 01:50:12 | 顯示全部樓層
有虐待強的人, 只會越虐待越起癮.
不識憐憫和處身他人的感受.
這類應要重罸!
 樓主| 發表於 2013-8-28 11:15:33 | 顯示全部樓層
這兩隻畜牲, 下世做老鼠!
全無悔意, 法官一定重判
發表於 2013-8-28 11:40:49 | 顯示全部樓層

受 虐 印 傭 被 逼 穿 「 透 視 裝 」

(星島日報報道)疑遭僱主夫婦殘酷虐打的年輕印傭昨續作供,爆出更多驚人虐待內幕,指兩被告將她用繩綁?軟禁在家,逼她穿透明大膠袋當上衣致胸部顯露,又不准她穿內褲,要穿紙尿片,就算男被告及小孩在家都要如此裝扮。辯方質疑事主月事時如何處理,她無奈表示因受香港工作環境影響,已兩年沒月經並因此經常肚痛,但也只好「死忍」。
  兩年來遭變態毒打及精神虐待的印傭KARTIKA PUSPITASARI(三十歲),昨在庭上表示自己經常捱餓,三日才吃一餐,如表示肚餓,兩被告即戴志偉(四十二歲)及妻區玉珊(四十一歲)就會逼她吃鹽,又塞她的頭入馬桶,逼令她喝廁所水。
  被告扔掉事主所有衣服,剪裁一些透明膠袋讓她當衣服穿,或叫她穿其三歲幼女的衣服,令胸部坦露人前;她雖感尷尬,卻無從投訴。
  被告更不許事主穿胸罩及內褲,只准穿紙尿片,亦不可每天洗澡,最多三天或一星期由女被告帶她到公園用水抹身了事。
  事主曾於被告到泰國旅行五日期間被綁椅上,穿膠袋衫和尿片,完全沒有進食和只去了一次小便;僱主回家就要求她清潔家居,當時只感到「全身在震」,身上因多天沒洗澡而有異味,被告只叫她換尿片。
  辯方多番質疑事主遭如斯虐待都沒逃走,事主坦言曾只有她和少主獨處,惟她當時可憐女童,不欲她獨留家中,最終沒有出走。她表示曾與被告一同出外,但每次都不敢逃走,因身體十分瘦弱,怕會再被人虐打。
  辯方又質問事主為何不致電報警,她表示身上從沒有錢,亦沒有手機,被告又喝令她不可與人交談,否則會再虐打她;去年十月八日,事主已兩日沒吃東西,偷偷到垃圾桶拾食物殘渣卻遭發現,翌日早上又被發現其腳鬆了綁,被重重虐打,終令她在被軟禁二十多個月後逃走。
  印傭表示丈夫已過身,有一名三歲女兒,由其母照顧。她曾在新加坡任傭工七年,與主人關係融洽。辯方指被告其實曾支薪給她,亦帶她到便利店匯款回鄉,事主均全部否認;她表示中介公司曾探望過她一次,但當時只工作了一個月,仍未發生虐打情況。
  另辯方發現文件翻譯有問題,案件押後今天再續。案件編號:區域刑事二五一--一三
發表於 2013-8-28 11:43:40 | 顯示全部樓層
便利店匯款回鄉



便利店 可以 匯款回鄉?

有咁嘅 service 咩? 我真大鄉里!
發表於 2013-8-28 14:29:01 | 顯示全部樓層
為甚麼有這種人呢?
發表於 2013-8-28 22:02:40 | 顯示全部樓層
兩邊都有大話:如我家傭人向我揮刀,我不報警才怪呢!
可能畀亞sing噏中,最後畀那兩畜生走甩!
發表於 2013-8-30 00:26:23 | 顯示全部樓層
真開心兩隻畜牲全部罪成!可喜的是法醫證實有些傷口跟本不可能是印傭自已所傷。其中證實燙/鎅傷/單車錬傷口不可能是自殘造成。入罪判刑、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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