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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港鐵票價調整機制完成檢討。行政會議昨日通過,未來五年可加可減方程式中的「生產力因素」大幅上調至百分之零點六,今年六月生效,港鐵加價幅度將由原來百分之三點二,下調至百分之二點七,八成乘客每程車費加少於三角;港鐵並須按「利潤分享」、「延誤罰款」及「額外月票計畫」,回吐二億一千九百萬元票價優惠。政府又增設負擔能力回扣機制,以家庭入息中位數按年變動,為每年票價加幅封頂。
政府去年八月展開港鐵票價調整機制檢討,原本計畫上月底完成檢討,但最終延至昨日才有結果。行政會議昨早通過,保留現行的港鐵票價調整方程式,但就將當中的「生產力因素」由百分之零點一,大幅調升至百分之零點六,直至二
○一七年為止,今年六月起生效。
按原先方程式計算,港鐵可加價百分之三點二,但新方程式下,加幅將減至百分之二點七,差額涉及的車費達七千萬元;估計八成乘客每程車費加少於三角,港鐵因而多收三億六千萬元車費。
不過,新票價調整機制同時規定,港鐵要回吐二億一千九百萬元票價優惠,當中包括一億五千萬的業務利潤分享和一千三百萬元的服務延誤罰款,餘下則為新月票優惠;所以港鐵今年實際只多收一億四千萬元車費,相當於加價百分之一點一帶來的額外車費收入。
政府又要求在新機制下增設負擔能力回扣機制,每年實際票價加幅將不高於家庭入息中位數按年變動。例如,某年票價調整計算加幅為百分之三,但家庭入息中位數按年變動為百分之一,該年票價實際加幅為百分之一,而該兩個百分點的負擔能力折扣會於隨後兩年各追收一半。由於去年第四季家庭入息中位數按年變動為百分之五點五,高於今年票價計算加幅,故毋須啟動封頂機制。
運房局局長張炳良形容,新機制涵蓋了港鐵盈利和服務表現,亦照顧到市民負擔能力,「因為任何時候加幅都不能超過家庭入息中位數,從而保障了負擔能力。」且保留了清晰客觀、具高透明度的可加可減方程式,又將港鐵業績成果與市民分享,另提供月票減輕居於偏遠及較低收入地區的中長途乘客車費負擔。
張炳良強調,政府已平衡各方利益,包括港鐵作為上市公司的財政穩健,社會責任和市民訴求。港鐵主席錢果豐亦指,新機制無可避免帶來財政影響,但港鐵長期財務仍具可持續性,認為檢討結果已平衡市民及股東利益。
至於大幅調升生產力因素,是否代表過去有低估?張炳良未有直接回應,只表示○七年兩鐵合併時,未有數據供政府估計生產力因素,但港鐵的收入與成本比率,由○八至去年增加了百分之四點八四,以複式計算平均每年達百分之一點一九,由港鐵和乘客各承擔一半之下,決定將未來五年生產力因素訂於百分之零點六,而五年期限則是配合政府和港鐵營運協議每五年一次的檢討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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