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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議會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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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2-6 11:46:2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英國下議院以400對175票通過法案,容許同性伴侶在英格蘭和威爾士地區結婚。不過,英國首相卡梅倫 帶頭支持的這項法案,一直受到執政保守黨黨內部分議員的強烈反對。

在下院舉行的首次投票中,這項法案以400票支持,175票反對獲得通過。

絕大多數支持票來自左翼的工黨和自民黨議員,卡梅倫領導的保守黨中,有約一半議員投了反對票或者棄權票。

這項法案還需要在議會下院進行進一步的辯論,並需要在上院投票表決。

如果這項法案成為法律,將允許同性伴侶在民事或宗教儀式上結婚。維持同性民事伴侶關係的人士,也可以轉變成婚姻關係。

一旦這項法案最後獲得通過,英國將成為全球允許同性伴侶結婚的第11個國家。

目前的英國法律規定,只有異性方可結婚。英國在2005年通過法律,准許同性伴侶結成「民事伴侶」關係生活在一起。

同性之間的民事伴侶關係享受和異性結婚的同等法律待遇,但同性伴侶不可以宣讀婚誓,也不可以正式登記為已婚,因此,在法律層面上,不能稱之為結婚。

法案將會提交上議院,若獲得通過,英國政府希望能在計劃於2015年舉行的大選之前立法,允許同性伴侶正式結婚。

內政部推出的諮詢建議包括:准許同性伴侶在登記處或通過舉行其他民事儀式結婚;准許將民事伴侶關係轉化成婚姻關係;但是,仍將保持禁止同性伴侶在宗教場所結婚的條款。

英國政府的提議遭到聖公會和天主教教會高層的強烈反對。

教會高層表示,不應該讓政客重新給婚姻下定義。

(綜合)


發表於 2013-2-6 12:27:14 | 顯示全部樓層
一位基督教徒朋友送及我的電郵


蘇牧師有關性傾向歧視立法的重要訊息

請繼續不停與其他身邊親友分享,因為很多人被傳媒的偏頗報導蒙在鼓裡,被一群年青的歌手,以包裝取勝,爭取發言權,吸引了年青的一群,以為支持他們才是尊重別人的想法。根本不知道有以下的重要事實所帶來的深遠影響!

各位,如果各位有朋友在歐美各國,特別係基督徒的話,請向他們了解一下性傾向歧視立法對他們所帶來的影響!
...
1.言論自由—
當你的子女他日向你說,要和同性結婚時,你若反對,你的言論可被檢控入罪。

2.教育自由—
現在美加各國的學校,不可教授聖經,但會加入男男、女女的婚姻觀。有許多學校每年有一日名為gay pride day去宣揚以同性為榮的訊息 。曾經有父母當天為子女請假而被校長接見並警告,說下次會檢控他們歧視。

3.聘任僱員自由—
如果你聘用一位私人鋼琴老師,他向你子女派宣揚同性戀的單張(要知道同性戀者是非常積極推動同志運動,若法例通過,他們一定把握任何機會宣傳),你會怎樣做?會否辭過他?若你這樣做,便會觸犯性傾向歧視法,將被檢控。

4.宗教自由—
立法後,聖經所有提及同性戀係罪既經文要剔除,牧師亦不可在講壇上講論同性戀係罪的信息。

5.同性婚姻合法化
隨之產生,他日同牧師若拒絕為同性戀者證婚,他們一定以性傾向歧視入罪。

6.更甚的是,立法以後,所有檢控將以公帑(納稅人的錢)支付費用,而被檢控的,側要自費請律師為自己辯護。若辯護失敗,他要支付雙方堂費;若辯護得值,也不可要求對方代付堂費。

我懇請大家:
1.為此禱告,期望當權者考慮到深遠影響,不立此法。
2.向身邊人講述此法的深遠影響,顛覆了中國傳統道德價值。
發表於 2013-2-6 14:10:39 | 顯示全部樓層
我不是同性戀,不反對不同性戀,但討厭那些自以為同性戀係潮流、時麾,特意讓人知(不是要他們低調),以表其走在時代尖端。
遇過成年人是同性戀而被父母反對,替他們難過;但又遇過有朋友退休後,才見到他穿女裝上街,戴長假髮…為社會輿論壓制了幾十年,難為了他…
太多人以“習慣,傳統一向如此…”才是正常。强要用他們的一套加於別人身上,那又是正常嗎?
基督徒永遠比其他教徒更主動去宣傳、拉攏非教徒人仕“信主”,這又是正常嗎?
中國人生於中國,他們去外國,正常嗎?
教徒不應婚前同居、不雜交、不離婚…見過不少千人枕,不知恥還周圍晒,那是正常嗎?
不反對任何宗教。真正自由是有權自主、真正自由是有權選擇,這才是現代文明。切忌人云亦云的盲目跟風!
發表於 2013-2-6 15:30:05 | 顯示全部樓層
不反對同性戀, 希望只限兩口子.
不要收養子女, 如何教育小孩呢?
 樓主| 發表於 2013-2-6 17:30:20 | 顯示全部樓層
自由,平等不是新產品,如果你,妳,他,她,也能自由選擇,為什麽他們不能呢?
眾生平等,為什麼要歧視他們呢?
两男、两女教養子女不一定比一男一女之父母組合遜色!
單親父或母也能養育子女成材,但大法官却養出一個吸毒兒子!!!
發表於 2013-2-6 18:52:23 | 顯示全部樓層
用宗教眼光看這題目太短視了!不要危言聳聽!我會為真心相愛又專一的人仕送上祝福!
發表於 2013-2-7 13:50:55 | 顯示全部樓層
發表於 2013-2-7 18:18:03 | 顯示全部樓層
好,自由可貴,人人可吹水:最重要是用腦,唔好人講乜就照單全收,否則与癲佬粉C無異
發表於 2013-2-7 19:04:24 | 顯示全部樓層
發表於 2013-2-7 23:15:40 | 顯示全部樓層
人人講要自由, 過份自由就歪.
小孩要自由, 不用父母管. 吸煙吸毒可以嗎?
罵人自由, 抹黑自由, 傷害他人自由, 可以嗎?
所以自由也要有分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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