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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納達政府說,台灣咄咄逼人的追討2800萬美元債務的做法可能將嚴重損害格林納達的經濟。
台灣在上世紀90年代曾給格林納達提供多項援助貸款,幫助格林納達進行基礎設施建設。格林納達至今尚未償還這些借貸和任何利息。
但由於格林納達2005年與台灣斷交並與中國複交,台灣開始向格林納達追討債務。
美國紐約地方法庭2007年裁決,格林納達須連本帶利向台灣還款2800萬美元,相當於格林納達2009年全年的出口貿易額。
法律糾紛
格拉納達官員說,由於他們近年來遭受了包括颶風襲擊以及美國9·11事件導致旅遊業下降等一系列打擊,根本無力償還這筆貸款。
財政部長伯克說,由於格林納達和北京恢復了邦交,台灣拒絕就貸款問題進行重新談判並一再逼債,這將給這個以旅遊業為主的加勒比海國家帶來巨大經濟損失。
為台灣作代理的美國律師行拒絕就此事進行評論,只是說,他們正通過一系列的法律途徑追討債務。
而伯克說,這個律師行已經通知了全球所有和格林納達旅遊業相關的航空與郵輪公司,他們支付給格林納達的資金將被拿走還債。
伯克還說,這種做法損害了格林納達的國家主權,他們要把此案訴諸法庭以解決爭端。
出處: bbc 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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