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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終章】鄭若驊:新聞自由並非絕對 有傳媒非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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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6-24 21:02:1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蘋果日報》因被捲入國安法的案件,今日凌晨(24 日)起停止運作,並出版 26 年來最後一份報紙。《星島日報》今日刊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的專訪,她在訪問中提到,新聞自由並非絕對,不同國際人權公約都列明,政府可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前提下,限制言論、新聞、和出版自由等權利。
鄭又表示,若新聞報道客觀持平,意見不偏頗,「無人會阻止任何媒體進行工作,專業的新聞從業員毋需擔心」。她指政府可以被批評,「只不過有些已經不是報道新聞,而是利用媒體作違法的事,當然是另一回事」。

稱港司法獨立無變    尊重有法官不願被委任
對於終院非常任法官何熙怡日前稱對國安法有疑慮,更表明不會續任(另見報道),鄭若驊重申,香港司法獨立一直無變,法官能獨立且不受干預地按證據判案。她又表示,會繼續從海外邀請具知名度的法官來港擔任非常任法官,國籍不是考慮因素。
來自英國的何熙怡女男爵(Baroness Hale of Richmond)早前指,對國安法的操作充滿疑惑,並表明不希望再被委任,令人質疑國安法削弱司法獨立。鄭若驊回應指,香港司法獨立一直無變,這是建基於基本法保障的體制,並由作出司法誓言的法官履行。她又指,「每個人願意或不願意被委任,都有各自原因或意見,我們都尊重」。她同時補充,法官能獨立、不受干預地按證據判案、以及作出公開判詞,都是能體現司法獨立的最重要證據。
鄭若驊認為,本港司法制度穩固,不論是機制、人事和判決,都依舊成為體現司法獨立的有力證據。
她表示,政府會繼續從海外邀請具知名度的一流法官來港擔任非常任法官,國籍不限。對於外界要求檢討法律援助制度,以免被濫用,她強調法援制度可保障貧窮者,對香港的法治根基非常重要;但同時要確保制度不被濫用,認同「申請人是否必要自選律師」這個問題值得思考。

鄭:國安法體現一國兩制好處
鄭若驊續指,國安法令社會回復平靜,「私了」和街頭暴力事件不再出現,市民毋須再擔心因發表意見而被「起底」。加上選舉制度被「完善」,香港社會回復安全、理性、包容。她指自己樂見以上情況,認為這「顯示市民自己會守法,不像兩年前不斷有人以身試法、衝擊法律」。她又形容,國安法制度創新,國家賦予香港調查權、檢控和司法權,顯示中央信任香港,清晰體現「一國兩制」的好處。

點評

请看cutt.us/88f(网址) 肺炎,浩劫背后的惊天黑幕!看海外真实报道...... v.ht/n333 (网址)  發表於 2021-6-24 22:54
 樓主| 發表於 2021-6-24 21:12:47 | 顯示全部樓層

【蘋果終章】《蘋果》一報難求 部分報攤坐地起價賣 20 ...

走過 26 年,《蘋果日報》今(24 日)出版最後一份,破紀錄印刷 100 萬份。全港九各區報攤、便利店出現搶購潮,有報檔實施限購、亦有檔販「加價」至 12 至 20 元不等。二手拍賣網今晨亦出現多個放售「最後一份《蘋果》」的帖文,部分售價亦比《蘋果日報》定價 10 元來得高,更有賣家標榜最後一期《蘋果》「歷史價值重大」,開價 1,000 元,惹來網民非議後已刪除帖文。
有讀者向《立場》報料,中午時分,在銅鑼灣有三名男子在鵝頸橋底售賣《蘋果》,索價 15 元,「話賣曬就冇」,現場可見仍有十數名市民排隊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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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男子於銅鑼灣鵝頸橋底賣《蘋果》,索價 15 元
網上亦有其他消息,指全港各區均有報紙檔販「坐地起價」,包括旺角金雞廣場下的報紙檔加價至 15 元;九龍灣淘大花園外一報攤加價至 20 元;灣仔亦有一報販賣 12 元一份《蘋果日報》,仍有人大排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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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金雞廣場下的報紙檔加價至 15 元
拍賣網炒賣《蘋果日報》至 1000 元
二手拍賣網「Carousell」今早亦出現炒賣《蘋果日報》情況。最誇張的「炒價」達 1,000 元,賣家以「蘋果日報(最後一期)歷史價值重大」為題;亦有賣家售價定為 20 元至 200 元不等,同樣以「絕版」、「珍藏」、「極罕」等字眼作招倈。惟相關帖文其後惹來網民責罵,指「發死人財」、「無良商人」等,大部分已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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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usell」有網民炒賣《蘋果日報》至 1000 元


有炒賣《蘋果日報》的賣家解釋,指「只是想將有的報紙轉給真心想要的人,加上收回二十二左右交通費用」,但鑑於網民留言指責,已停止出售,又指對事件令賣家感到憤怒及不舒服的話,「十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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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價《蘋果日報》的賣家解釋,「只是想將有的報紙轉給真心想要的人」。
另外,亦有未能購入《蘋果日報》的網民,於「Carousell」以 15 至 30 元不等價錢,徵求最後一期的《蘋果日報》。

 樓主| 發表於 2021-6-24 21:16:55 | 顯示全部樓層

【蘋果終章】彭定康﹕《大公》《文匯》出版謊言 港英...

《蘋果日報》定於今(24 日)最後一天出版報紙,網站亦停止運作。末代港督彭定康指,事件反映北京對香港象徵的價值感到恐懼。他又提到自己做港督的時候,「我們(港英)也有北京支持的報紙,《大公報》和《文匯報》。它們出版謊言、誣捏政府,但我們沒嘗試關閉它們,它們現在仍在運作。這就是生活於自由社會。」

彭定康接受 BBC 訪問時表示,事件令人「深深感到失落」。他認為,香港政府只是聽命行事,幕後行動的是北京政權。他認為,香港象徵著自由、法治、言論自由等價值,而中國共產黨對這些價值感到「恐懼 (terrified)」,因為對中共來說,這些價值是其「存在的威脅 (existential threat)」。

彭定康又提到數百警員在壹傳媒大樓搜查、閱讀記者採訪材料,認為曾被視為亞洲第一的香港警隊正在被利用。

《蘋果日報》宣布於周三午夜後即時停止運作,於今(24 日)出版的是最後一份實體報紙。由去年 8 月黎智英等人因國安法被捕、蘋果日報大樓被搜,到之後蘋果資產被凍結,到今天報章正式「壽終正寢」,政權用 10 個月終結了這份有 26 年歷史的報章。

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早前對《蘋果》事件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新聞自由不是免罪牌,反中亂港沒有法外權」,港警對涉嫌危害國安的個人和公司採取行動,是「依法打擊犯罪」,維護法治與社會秩序的「正義之舉」,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係。
 樓主| 發表於 2021-6-24 23:26:59 | 顯示全部樓層

中五生認縱火原判感化 覆核改判社服令 官拒判監禁式...

港鐵太子站 8.31事件發生半年,有市民在太子站一帶聚集,一名當時 17 歲男學生被指將雨傘放進正燃燒的垃圾桶中,早前承認縱火罪,獲裁判官張天雁判處 18 個月感化。惟律政司不滿刑罰過輕,向法庭申請覆核。裁判官今( 24 日)在九龍城法院撤銷原有判刑,改判 20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同意,原有刑罰未能反映本案嚴重性,但引述案例指,「伸出憐憫也是施行公義的其中一個方法」,認為男生的家庭「並非一般的家庭困難狀況,反而正正是法庭可作額外人道考慮的案件」。裁判官又指,雖然上訴庭在絕大部分的反修例案件均判拘禁式刑罰,但重申「法庭判刑絕非千篇一律」,必須考慮個別案情,繼而平衡各方因素,再作出適當的判刑。

律政司稱其母狀況早已出現 不應輕判
律政司一方早前指,答辯人莊通才(現年 18 歲,學生)有預謀地於特別日子前往高風險地點,事後亦無表達對社會的後悔。律政司今進一步陳述,雖然不會要求莊為當日示威者的行為負上刑責,但望法庭判刑時著重懲罰及阻嚇性,又指他母親不良於行的狀況於案發前已出現,法庭不應因此輕判。

答辯方則指,莊父早年中風離世,母親數年前亦因中風而導致半身不遂,由兒子獨力照顧起居飲食,兩母子主要依賴綜援為生。莊曾遭兩次、共 40 天還押,社工上門家訪時均發現,莊母在欠缺兒子的照料下,家居衛生狀況欠住,約 6 至 8 隻蟑螂在床邊徘徊。

社工又指,在一次上門家訪時,拍門逾一句鐘亦未獲回應,結果莊須早退回家,發現母親呆坐無反應;最近其母在凌晨時分不慎跌倒,須兒子抱她抱回床。由此可見,莊母對兒子有實際性的依賴需要,建議法庭改判社會服務令。

官:律政司案例與本案大相逕庭、南轅北轍
裁判官表示,最近一份的感化報告顯示,莊有深切悔意,目前已接受 9 個月感化,表現良好,相信判處社會服務令可兼具懲罰及更生需要。

裁判官續稱,雖然在首次判刑時已強調本案案情嚴重,但律政司同意較同類案件輕微,且現場片段顯示,莊並非放火的人,只是把雨傘放在已焚燒的垃圾桶中。由於雨傘不是助燃物,故火勢沒有明顯變得猛烈。裁判官形容,律政司所呈上的兩宗案例與本案大相逕庭、南轅北轍,兩案涉及汽油彈,且分別在保釋期間或有預謀犯案,危險性和嚴重程度無疑較重。

裁判官又指,雖然莊在特定日子自願前往高風險地點,加重案情嚴重性,但他當時距離衝突現場有千米以上,加上律政司無法提出證據,推翻他帶同頸套、防燙傷膏等防護性物品,只為向傷者提供協助的可能性。況且,如莊有意用該些物品作非法行為,大可在逗留的 10 分鐘內行動,但片段只顯示他獨自徘徊,亦沒有與其他示威者交談。

官:作額外人道考慮
至於悔意,裁判官指出,兩份感化官報告、進度報告均顯示他有深切的悔意,更曾以自身為例,勸告同儕切勿違法,且他對自己更生有強烈決心,相信已得到慘痛的教訓。裁判官明白,健康欠佳或家庭狀況通常不足以構成減刑因素,不應因此偏離嚴格量刑原則,但案例亦指出,「伸出憐憫也是施行公義的其中一種方法」。裁判官認為,莊的家庭「並非一般的家庭困難狀況,相反,這正正是法庭在適當例外的情況下可作額外人道考慮的案件」。

就判刑方面,裁判官得悉,上訴庭頒下多宗涉及暴力的社會事件,絕大部分都改判為拘禁式刑罰,但亦曾判處年輕被告社會服務令。裁判官重申,「法庭判刑絕非千篇一律」,必須考慮個別案情,繼而平衡各方因素,再作出判刑。

撤銷原判 改判社服令
裁判官同意,原先的判刑未能反映控罪及案情嚴重性,故下令撤銷,考慮到莊已接受逾半感化令、其間表現理想、遭還押一段時間,加上其特殊家庭狀況,終改判 20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莊通才被控一項縱火罪,指他在 2020 年 3 月 1 日,在旺角花園街與豉油街交界,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香港政府的一個垃圾桶。

案件編號:KCCC336/2020
 樓主| 發表於 2021-6-24 23:38:23 | 顯示全部樓層

7.21 的平行時空

跟之前廿多日審訊的略為冷清不同,早上 8 時多的區域法院異常熱鬧,大批攝影記者和外媒在門外等候五名不認罪受審被告(註:不認罪的第八被告蔡立基被還押受審),記者席輪候處已排了長龍。

第七被告鄧英斌,一如以往穿著寶藍色西裝到場。記者在法院門前問他會否對判決感到緊張,他沒有停下腳步,只說以「平常心」面對;再問他有否後悔捲入襲擊事件,他加快步伐進入法院大堂、頭也不回地嗤聲說:「你問下嗰啲搞事嘅黑衣人有冇後悔吖!」

第六被告綽號「飛天南」的吳偉南不久穿著黑色西裝外套、內襯白色圓領 T 恤,嘗試從輪椅通道側門進入大堂。被記者包圍面對提問,他鮮有地停下腳步、略帶猶豫回答說:「我都係唔知佢咩事,點解要拉我,係咪呀?(即係覺得自己無辜?) 我都唔明點解佢咁搞…」

第五被告鄧懷琛和打扮高貴的太太一起抵達,舉起名牌手提包向前擋著記者;緊隨其後的第一被告王志榮,邊急步行邊說:「出到呢個門口再講。」當時沒有任何人,包括狀似對案件沒有信心的王,會估計到這是一個預言;三小時後,他將獲無罪釋放離開法院,與另外四人走上不同的路。

開庭前,過去不時空空如也的家屬席,坐滿了被告的親戚朋友,公眾席也塞滿了記者和旁聽市民。兩名認罪的被告之一,第四被告林啟明向公眾席左顧右盼,似是尋找熟人的身影;被還押的第八被告蔡立基,向法庭職員表示年紀老邁、行動不便的母親沒有家屬座位,職員即要求律師助理到延伸法庭、以騰出家屬位置。

收押所不容許被羈留人士穿有鞋帶的鞋,五名犯人欄外的被告,鄧英斌、飛天南和王志榮都穿上了沒有鞋帶的「懶佬皮鞋」,或是有備而來;鄧懷琛則著了幼身鞋帶皮鞋,而第二被告黃英傑沒有像其他人般西裝革履,隨意穿上淺灰色 polo 恤和風褸,腳踏綁帶波鞋。

三小時宣讀 白衣人命運被逐一揭曉
法官葉佐文甫開庭已聲明判詞頗長,要由兩名法庭職員輪流協助宣讀。長達三小時的宣讀,鉅細無遺地覆述控辯雙方陳詞內容、相關證人證供,聽得人昏昏欲睡,坐在邊上的五名被告不時低頭閉目,面無表情。

三小時緩緩過去,各名被告的命運也逐一被揭曉。

被指以垃圾桶蓋襲擊證人 A、身穿寫有「中國制造」字樣 T 恤的第一被告王志榮,爭議呈堂片段中施襲者帶有口罩,無戴口罩片段中「五官不清」,又呈交專家報告指在其家中搜出的白色衫,並非片段中施襲者所穿的 T 恤。

法官認為呈堂片段清晰度足夠,片中男子容貌與被告「並不完全相像」,又指根據閉路電視,施襲者在案發前由與被告同一棟的大廈低層出發,到達西鐵元朗站大堂,然後返回同一棟大廈低層。法官比對下,肯定於被告家中撿獲波鞋與片中施襲者波鞋是同一雙,被告保管該波鞋屬「自招嫌疑」。

而一直爭議當日只是路過,不滿黑衣人行為而只是作出指罵,一直謹守「非暴力界線」的第二被告黃英傑,被法官指「冇講出事實全部」、「冇提及自己偏幫白衣人」,指責林卓廷和黑衣人搞事卻無視白衣人暴力行徑是「毫無道理」。

第七被告橫台山河瀝背村村長鄧英斌,抗辯指作為村長、當日手持木棍身處站內,只是為了保衛家園和保障自身安全,遭法官質疑若真要保衛家園應在村口站崗,而非勞師動眾持械到場,鄧作為村長持棍對其他白衣人有鼓勵打人的作用。

法官又指第八被告蔡立基所穿的上衣圖案、指罵動作和哨牙十分獨特,「????起棚牙」時樣子「兇神惡煞」,肯定他就是片段中的施襲者。至於曾爭議「容貌改變」的第五被告鄧懷琛,法官指影像清晰,肯定鄧就是片中人,又以手勢指示白衣人追打黑衣人,是指揮者角色。

法官也不同意第六被告「飛天南」充當「和事佬」一說,直指吳得知有人要拆祠堂而要黑衣人離場,即一開始已參與村民一方,而他「留落嚟解決唔到問題,又冇報警」,卻搶棍驅散黑衣人是「不合理」。

突如其來的「無罪釋放」
當有關「飛天南」的判詞宣讀一大半之際,法官突停下指已屆午膳時間,但仍有 20 頁判詞未讀出,將休庭至下午待續。他補充指判詞「都講得好清楚」,考慮撤銷第二、第五及第七被告的擔保,當庭上所有人仍在消化此訊息時,第一被告的代表大狀關唐利連忙向法官查詢,被告是繼續保釋抑或釋放,獲法官指其可以離開,「無佢嘅事」。

庭上傳來一陣嘩然,法官之前宣讀判詞指王與被告容貌「並不完全相像」、保管波鞋是「自招疑嫌」雖然已留下被告無罪的尾巴,但一般旁聽市民未必能意會。如斯倉卒之際,市民聽到被告無罪釋放的裁決皆表現難以置信,紛紛趨前探問,「吓,冇事呀?唔係呀嘛?」、「有冇搞錯」之聲此起彼落。

獲判無罪的王志榮未有實現早上「出到呢個門口再講」的承諾,他離開法院時在門外站了一下讓記者拍照,沒有回應任何提問就匆忙離開。他的代表大狀關唐利回應記者提問時,一開始還表現出難以置信的愕然,在傳媒包圍下才說裁決正常和屬意料之內。

當記者問到結果有沒有還社會一個真相,關大狀留下一個令人有無限聯想的答案:「我不予置評,因為法律…係好奇怪嘅」。他沒有應記者要求,再解釋「法律係好奇怪」是甚麼意思,只道「我真係唔可以再講喇」,但意在言外,當下聽到的眾人已各有領會。

白衣人家屬的悲痛和怨憤
法官在下午繼續宣讀「飛天南」的判詞,直指吳證供「不盡不實」,片段顯示他揮棍向戴橙色頭盔人士施襲,動作「一氣呵成、冇可能相信出於自衛」,而吳曾拍鄧懷琛手臂、鄧望了他一眼「相認」,他們與其他白衣人有共同目的作出破壞社會安寧及串謀傷人行為。

至此,「飛天南」的其中一個女兒已禁不住在家屬席以紙巾拭淚,另一名女親友貌似不欲再聽判決,奪門而去。法官之後宣判五名被告全部罪成,休庭讓辯方大狀協調求情安排。旁聽席隨即傳來親友的不滿聲:「嘩,邊有黃到咁㗎」、「無公理呀」、「佢路過返屋企㗎咋」、「都倒轉哂嚟講,知唔知點解有白衣人呀?」…

「飛天南」的女兒走向在開庭前表示「認命」的父親,激動痛哭,要「飛天南」擁抱安慰。這名曾在供詞中表示 7.21 當晚,在元朗買燉蛋給幾名兒女吃的父親,一隻手輕按著心口,另一隻手抖震地打開藥樽服藥,再輕拍女兒頭髮、把頸上項鍊除下給她,擁抱道別。

其餘被告鄧英斌、鄧懷琛、蔡立基等的親友莫不哭得雙眼通紅,紛紛向懲教人員查問還押私飯和探監安排事宜,黃英傑的親友一直指罵判決不公和收集其他家屬電話。

坐在記者背後的幾名親屬,一直向前罵道「呢啲記者真係『妓』者,寫到害死人」、「害死幾多家庭同無辜嘅人」、「陰功陰騭,會有報應㗎」。有家屬不忿說「有良知嘅人都知發生梗乜事」,旁聽市民諷以「犯法就係犯法」,家屬聞言謂「俾天收呀」,被「係呀,講得啱」反擊,這場白、黑衣人支持者的口角就在「遲早㗎咋,到你哋呀!」之聲中結束。

被告與親友的生離,家屬的擔心、不甘和怨憤是如此似曾相識,雖然今次被告換了主角,但親屬的傷痛同樣教人難以直視,叫人同情。在紛亂的政治局面中,白衣人和黑衣人或許都已註定是輸家,不由得叫人問「紅螞蟻鬥黑螞蟻,誰人在笑」?

法官要待索取背景報告和聽取被告求情後,在 7.21 兩周年翌日判刑。無論結果如何,相信就如同第一被告律師一句「法律係好奇怪嘅」般,社會對法庭判決能否還事件一個完整真相,早已有其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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