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央企高層的內地女唐琳玲疑於佔旺案的法庭拍照,法官陳慶偉上周五指需等候警方調查完畢再決定行動,故下令將唐的手機轉交警方調查,案件押後至6月15日再訊,唐須於72小時內交出5萬元保釋金。惟律政司代表今早於法庭表示,唐於限期內仍未支付保釋金,而警方早前曾到唐報稱居住的地址查探,發現該層沒有該單位。法官陳慶偉今正式發出拘捕令。
奇女子唐琳玲上週五雖按時到高院應訊,但引起連番「鬧劇」大鬧法庭。唐起初聲稱聘請著名大狀艾勤賢代她解畫,惟後來艾勤賢自揭只是曾在電梯偶遇唐,沒有正式受聘。艾勤賢最終願意協助唐解困,惟事件擾讓近一天後,唐又突於庭上聲稱毋須再由艾勤賢代表,更質疑對方向傳媒「放料」,惹得艾勤賢擲下文件拂袖離庭。
當日陳官一度詢問唐的工作及收入,唐報稱從事企業併購,但因收入過於私人敏感,故要求將收入寫於紙上。陳官看畢曾一度詢問唐是「全年收入」還是「月入」?唐即微笑表示是「全年收入」。
唐亦表示因連日受傳媒追訪,決定從金鐘香格里拉酒店改住在朋友家中。唐於庭上未有透露地址,僅將住址寫在紙上交予法官。陳官下令唐須於72小時內繳付5萬元保釋金,保釋期間不准離開香港,並將案押後至6月15日再訊。72小時限期已於昨日下午5時半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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