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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梁振英競選辦公室主任羅范椒芬等人牽涉的「拉票飯局」,涉嫌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梁振英競選辦表示,飯局由各人自行付款,但有兩位在場選委向本報透露,選委至今亦沒有付款,有現場消息更指,負責結帳的是梁振英支持者劉夢 熊。而劉夢熊與梁辦亦「口供」不一。劉接受本報記者查詢時,指他先付五百元予在場一名選委,梁辦三成員則每人向他付百多元;梁辦則稱自行向選委付錢。何俊仁競選副經理李永達表示,會研究是否向執法部門舉報。梁振英則強調,他沒有借用江湖勢力或不正當力量,達到選舉效果。
涉嫌觸犯法例的「拉票飯局」在二月十日於流浮山小桃園酒家進行。出席者包括梁振英競選辦正副主任羅范椒芬、鄧淑德、劉炳章、梁營劉夢熊、江湖大佬「上海仔」,以及多位鄉議局選委。
梁辦、劉夢熊和在場選委對於「拉票飯局」多項個問題有三種說法,令整個飯局疑點重重。梁辦昨日堅稱,飯局由選委邀約。但知情選委表示,由「劉夢熊那邊的人」邀約,指選委無求於梁辦,主動約食飯是「荒謬」。在北京的劉夢熊接受記者查詢時,先說自己受一位當日沒出席飯局的鄉委會主席邀請出席飯局,把鄉紳的意 見反映予梁振英,故他致電邀請梁辦主任羅范椒芬一同出席。但他後來又改稱,在一個場合碰到該主席,請他幫忙約見梁辦,該主席稱「我幫你安排,但我不出面」,該主席後來留下了錦田鄉委會主席鄧賀年的電話讓劉聯絡。
飯局由誰人付鈔亦各有說法,梁辯稱,由選委付帳,三名梁辦成員各自付了 自己的飯錢,並把錢交給其中一位鄉事委員會主席,但以尊重對方私隱為由,不願透露該鄉事委員會主席的姓名。但在場消息指,飯局合共三千多元,由劉夢熊結帳,梁辦成員即場付了自己的飯錢。有人提及選委日後再交回飯錢,但至今未有人向選委追款。劉夢熊則強調,為免觸犯選舉規定,梁辦和他共四人自行「夾錢」食 飯。他們估計飯局需千多元,他遂拿出五百元交給鄉紳,而羅太等人每人再夾百多元給他。至於最後由誰負責結帳,由於他們先離開,不知詳情。
現場消息又指,席間有人游說選委支持梁振英,並有紅酒、鮑魚和海鮮等食品。但梁辦則指「席間沒有飲酒」,並沒有回應拉票問題。在北京參加兩會的羅范椒芬強調,當時是應部分鄉事派選委邀請,並不知道有「江湖人物」出席。她表示,不知道出席飯局人士背景,飯局上梁辦與選委就僭建問題交換意見,並無其他目的。
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期間為他人提供食物、飲料或娛樂,或償付用於提供該等食物、飲料或娛樂的全 部或部分費用,藉以影響該人或第三者的投票選擇。公民黨議員、大律師湯家驊表示,若梁營或第三者為飯局付款,同樣違反選舉法例。他認為,特首候選人與有背景的人士交往,非常不恰當,有關候選人應該進一步交代。
特首候選人何俊仁的競選副經理李永達表示,會研究是否作出舉報。何俊仁指,香港一旦牽上黑金政治,將非常危險,因參選人會受到多重無形威脅。特首候選人唐英年競選辦表示,會嚴格遵守競選規例,以確保選舉公平、公正、廉潔和公開地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