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山米 於 2019-12-6 08:47 編輯
美麗島事件在12月10日屆滿四十周年。當年被軍事法庭判12年徒刑的姚嘉文,在40年後重回景美軍事監獄,勾起段段回憶。讓人感慨的是,當年幕幕的情景,竟與香港今日發生的事相似。
姚嘉文模擬當年坐牢的生活,拿起黑色話筒,隔着鐵窗與玻璃,向妻子周清玉報平安。他詼諧地說,講太敏感的內容,電話就會被切掉,所以他會先寫在紙上或手上,譬如寫「我愛你」,然後把手掌亮給對方看。現在的他談起這段40年前的往事,看似輕鬆,但當年卻是心如刀割不知有無明天的末世感。
姚嘉文以理性又幽默口吻,訴說他在監獄裏7年多的生活。他笑稱自己在獄裡是「Captain(隊長、老大)」,除了幫獄友寫家書,還提供法律諮詢。他指着囚室的送飯洞口說,當年常趴着透過洞口跟對面囚室的人對話,每逢周末獄友想吃滷蛋、滷水解饞,賬就掛在他名下。有一次,隔壁囚房新來的人,還對着送飯口大喊「我要加入你們的幫派!」讓他啼笑皆非。
一談到美麗島事件,姚嘉文的語氣立刻變得嚴肅。他早年是一名關注貧民法律權益的律師,經常義務為弱勢擔任辯護律師。因工作關係參加台北青商會,與立委康寧祥等人結識。1975年康寧祥辦《台灣政論》雜誌需要辦公室,他把律師事務所會議室借出做為雜誌編輯室,因此認識省議員郭雨新。那年郭雨新在宜蘭選立委(第一屆立委增額補選)卻被舞弊落選,他和同為律師的林義雄一起幫郭打選舉無效官司但敗訴,這讓他見識到選舉舞弊的惡質。1976年,郭雨新無意再連任省議員,推薦林義雄選省議員,他去宜蘭幫忙並登記擔任助選員。
姚嘉文回憶說,那時除了律師本業,他也在輔仁大學講課,在林義雄選上省議員後,輔仁大學從下學期就不發聘書給他,「學校明講是國民黨知識黨部要求的」。他說,「我很喜歡教書,教書也很認真,但這很不合理!我被激怒了!」1978年恰逢國民代表選舉,彰化鄉親找他,他答應回鄉參選。
1971年,聯合國決議北京政府代表中國取代中華民國、1975年蔣介石亡故由兒子蔣經國接班,喊出「革新保台」、重用台籍「青年才俊」。姚嘉文說,當時台灣社會充滿改革希望與要求,黨外對於改革也逐漸形成三個主張,包括解除戒嚴、國會全面改選、修改憲法。
1978年立委黃信介整合黨外成立「黨外助選團」,並到全台各地宣講。國民黨自由派與黨外都認為改革最大障礙就是警總(警備總部),這讓警總很緊張。姚嘉文指出,1978年中華民國與美國斷交,國代選舉前10天,政府宣布停止選舉,高雄縣長余登發12月領銜發表「全國黨外候選人共同聲明書」;豈料,隔年1月余登發父子被警總抓走,被控「為匪宣傳、知匪不報」,而黨外決議由他擔任辯護律師。
《美麗島》名字像旅遊雜誌 成功闖關政府宣佈選舉停止,但黨外活動越來越密集。黃信介認為《台灣政論》被禁之後,為黨外必須再有一本雜誌。姚嘉文說,黃信介去跟國民黨交涉,蔣經國同意再批准發行新雜誌,並取名為《台灣正論》,但新聞局承辦人看到有「台灣」兩個字就不准。
「我太太在廚房炒菜,聽到大家的討論,她說不然用『美麗島』好了!」姚嘉文回憶說,妻子周清玉剛從美國回來,從機上看到台灣地貌很美,從桃園機場走高速公路到台北,景色很美麗,她心想既然不能用「台灣」兩個字命名,為何不用「美麗島」?
姚嘉文笑說,大家接受周清玉的建議,交由他的律師事務所辦手續,新聞局承辦人以為這是一本觀光旅遊雜誌,沒有政治意涵,就同意申請了。
黃信介是美麗島雜誌社發行人,姚嘉文與林義雄擔任雜誌管理人,總經理是施明德,社長是剛被停權的桃園縣長許信良,而副社長是呂秀蓮和黃天福。姚嘉文說,雜誌發行情況不錯,雜誌社的運作構想,類似一個政黨的經營,基金管理委員會就像中常會或中央委員會,編輯部類似文宣部,而社務會議則是黨員代表大會,並於基隆、桃園、台中、雲林、台南、高雄、屏東等地設立服務處。
雜誌社有服務處有活動 是「沒有黨名的黨」姚嘉文表示,美麗島雜誌社在各地成立服務處,各地以講演模式集會、辦活動,宣揚主張,全台串聯,所以有人稱這是一個「沒有黨名的黨」。
1979年12月10日高雄服務處,原規劃在扶輪公園(現為中央公園)舉辦一場演講會。姚嘉文表示,他是被通知去演講,車子從台北開往高雄,經過收費站被警方攔下來對車號和姓名,但他不以為意,到了現場才知道活動弄那麼大。
姚嘉文回憶說,當時情況很緊張,原規劃從服務處出發往右邊去中央公園(扶輪公園),但前面被軍隊擋住,服務處的人火把都準備好了,不能遊行怎麼辦,不然叫人去買張地圖,到樓上去決定怎麼辦,但高雄的人決定一定要遊行。他說,「那時有點失控,不曉得怎麼辦」,但地方已經準備好要遊行,有鞭炮、彩帶、火把,遊行就尊重地方決定,既然右邊不行,就走左邊,計畫從圓環過去,但遊行不行就就地演講。
當局動員黑道兄弟 刻意混入群眾大亂「人很多,四周都是軍人,民眾士氣激昂,當時覺得很奇怪為甚麼那麼多人慷慨激昂,喊打喊衝!」姚嘉文表示,事後才知是人家人安排的,聽說是高雄市長王玉雲動員的高雄黑道兄弟。
姚嘉文指出,警總鎮暴部隊把民眾包圍起來,施明德叫他去談判,但新興分局要求解散,不久就有人跑來說軍方已經在放催淚彈,他和施明德立刻離開分局,上前導車把民眾帶回服務處,但已經開始在打了,場面完全失控。
12月10日深夜一群人去台南飯店開會,11日一早,姚嘉文還到彰化開庭;12日還在姚嘉文家開會。姚嘉文天真地判斷,「國民黨聰明的話,應該不會抓人,抓人的話要付出代價」,因為他們的三個主張,國民黨很多人都接受,只是對怎麼改選有不同意見,這是大勢所趨。他說,「當然我們沒有甚麼經驗,我一直安慰大家,應該是不會抓,衝突也不是我們衝突」。豈料,13日早上開始抓人。
姚嘉文說,他從住家下樓準備開車帶女兒去學校時就被抓走,一大堆人衝上樓搜索。他說,「我直接被帶到景美,一進去因為前幾天太累了,被送到押房,倒頭就睡。」、「軍方對我呼呼大睡 ,很不高興!」
50天疲勞式審訊 軟硬兼施找叛亂證據姚嘉文說,第二天就被送到新北安坑,開始疲勞式訊問50天,只讓他坐在籐椅上,刻意不讓他睡,每次他疲乏欲睡時,調查員會搖醒他,叫他抽煙、吃水果、喝咖啡和聊天,等他精神疲憊意志衰弱後才錄取口供並要求寫自白書。
「冬天很冷,裏面是白天晚上都不知道!」姚嘉文表示,負責問訊的人要他寫自白書,起初以為要了解他的思想和主張,但偵訊重點都放在高雄事件的暴亂。他說,有時候會有軍官進去把他臭罵一頓,罵他是共匪同路人到街上去會被打死;也會有軍官進來安慰,叫他要悔改認錯,開庭時要跪下來請求庭上給予自新的機會,不會再要求政府解除戒嚴,兩種手法軟硬兼施,以心理戰找叛亂證據。
40年後,姚嘉文向法務部矯正署申請,參觀他曾經被疲勞審問50天的安坑軍事監獄,如今監獄已改為新店戒治所。姚嘉文嘗試找尋當年不見天日,沒有窗戶的審訊室,但不得其果。姚嘉文抬頭環顧戒治所周邊後說,附近沒甚麼住宅,裏面打死人也不會有人知道。
對於50天坐在籐椅被疲勞審訊的日子,姚嘉文表示,起初是秘密訊問,他被單獨隔離,當時家屬及律師都未出現,與世隔絕快二個半月,幾乎心灰意懶、鬥志低落。直到有一天監獄拿來一張紙,上面寫了幾個律師朋友名字,要他挑選辯論律師,他意志消沉一度不想在軍事法庭奮鬥,但獄方說是老婆周清玉堅持要他挑選,他想了想就勾了律師蘇貞昌和謝長廷兩個人。
有一次在公開審判前被個別傳訊,庭內坐滿律師、家屬和記者,審判長問話,姚嘉文有氣無力,隨便應答。周清玉之後去看他,說他出庭應訊既無爭辯,也缺乏鬥志,不像政治人物,外面非常失望。周也對他說:「你姚嘉文不講,別人不會講,你姚嘉文不抗爭,人家不敢抗爭,也不曉得怎麼抗爭!」姚無言以對,回到囚室後,徹夜難眠。
此時,囚室關入一群澎湖漁民,把船開去廈門買賣而被捕入獄。有2名船員被關進他這間押房,其中一名山東籍的船員獄友得知他是美麗島案件人犯,非常興奮,說自己很崇拜他,「全台灣都在談你們的案子,中國那邊很關心這個的案子」。在開庭日,這位獄友說,「你是我的英雄!」開庭要表現好一點,「姚先生,今天你吃完飯,不用洗碗筷;你洗過澡,不必洗內衣褲。」另一名年輕的船員只有小學畢業,要寫家書回家,常問他字要怎麼,自此他變成獄中「老大」。
向妻子表示歉意 決定為美麗島獻身姚嘉文打起精神,決定在法庭奮戰,姚嘉文開庭時怒斥檢察官「起訴書亂寫,前後混亂」,並強調若是打軍警應送一般法院,不應該在軍事法庭。檢察官被罵完後,跑到到押房拜託不要再公開罵人,因為起訴書不是他寫的,上面很多長官一直改,不同長官又不是讀法律的,改起來就很不順。但姚回說,「你蓋章在上面,起訴我,這是死刑耶!」、「你起訴我,我不罵你罵誰?」
在軍事法庭最後陳述時,姚嘉文引用《暴君焚城錄》,基督教受到迫害,聖人彼得殉教的故事說,「我已決定像彼得回到羅馬一樣,回到美麗島與我的朋友一起承受這場災難。」、「我願向我的妻子周清玉表示歉意,我已決定為妳所命名的『美麗島』三個字而獻身!」、「台灣民主運動的推展不是任何人可以阻止的」。語畢,在現場聆聽的外國媒體記者與女法警為之動容落淚。
姚嘉文表示,起初有一度很麻木,覺得快要被槍斃了,但經過公開審判,他判斷不可能判死刑,但最低是12年,他還在枕頭後方牆壁寫了「12」。有一天中午吃飯,所長把判決書送來,他拿到就丟旁邊,船員問他:「你不打開來看?」他說:「吃飽再看!」船員打開來看,真的是12年,還問說:「你是跟國民黨講好了?」
判決書寫着,姚嘉文發行雜誌散播台獨思想,發展組織,研擬奪權計畫,透過演講與火把遊行,脅迫政府,以達到非法顛覆政府目的。軍事法庭以叛亂罪,判處12年徒刑。
棉被當椅疊書當桌 克難撰300萬字小說「要關12年,吃飽閒閒沒事!所以要有長期抗戰的準備,我先讀一些史料,寫歷史小說!」姚嘉文指著一張黑白照片,那是他在囚室裏,用棉被當椅子,書本堆疊當桌子,他在克難的環境,寫了300多萬字的歷史小說《台灣七色記》。
姚嘉文說,小說寫好是請人偷偷運出監獄,妻子周清玉也不敢擺在家裏,手稿到處藏,不過後來卻忘記擺哪裏。當時美麗島其中一名辯護律師張政雄問他那些「稿紙」還要不要,他才趕緊取回。他還說,宣揚理念用小說的方式最有效,書中有很多隱喻,在戒嚴的年代,不能寫太白,不然會被禁。
至於寫好的小說如何秘密送出監獄?姚嘉文不願多談細,但他透露,他和其他美麗島受刑人交換訊息,趁著輪流洗澡時把紙條裝進塑膠袋放在浴室牆角高處,有時候是利用放風時間,透過水泥牆下方的水溝傳遞字條。
81歲的姚嘉文以清晰的邏輯分析美麗島事件始末,對於軍事法庭的審判,他笑稱,第一次走進去是幫余登發辯護,第二次是自己變成被告,「我比其他人有經驗!」訪談過程,問到當時家裡的情況,他兩度拒談,直呼:「不要問這個啦!」但最後他敞開心房說,女兒姚雨靜吃了不少苦,在學校被老師斥責,被同學排擠,甚至不敢走出教室去上廁所,同學會拿石頭丟她。尤其1980年2月28日,美麗島事件第一次公開審判,林義雄的女兒與母親遇害。姚嘉文事後從同房獄友得知林宅血案,他問律師謝長廷此事,謝還不敢告訴他,而太太既害怕又緊張,把女兒藏起來。此時,他的雙眼流露對女兒的不捨。
淡然回首過往 「付出代價是當然的」姚嘉文還說,入獄到第5年時,他被換到新店軍事監獄,因為女兒成績不好,他申請讓女兒周日進監獄補習,每次女兒進來鞋子裏一定有太太的信,看完撕掉沖到馬桶,再回信塞到女兒鞋子裏。他說,憲兵不會搜查鞋子,只會查書包內的東西。至於每周日的家書寫了甚麼?他說,太太會寫一些外面的訊息、家庭狀況、財務問題及鼓勵的話,有時還會剪一小塊報紙給他看。
回首再看美麗島事件,姚嘉文說,黨外推動政治改革是有目標,也有方法,最後也達到目的,「付出一些代價是當然的,這是甘願的」;「推動政治改革,不是甚麼冤枉,也不要一直講很可憐。」他也強調,「我們付出的代價是很低的」,美麗島沒有人槍斃,最後也解除戒嚴,當然時間是比較慢經過好幾年,也比較沒有後遺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