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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脫口秀演員為何被指侮辱解放軍並遭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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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5-19 21:40:2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近日,一名中國脫口秀演員在演出中的一個段子被觀眾指控侮辱中國解放軍,引起輿論爭議。事件發酵後,《人民日報》等官方媒體發文批評,北京市文化執法總隊也表示將立案調查。

「作風優良,能打勝仗」
5月13日,微博網友「不願透露姓名的曼聯球迷天某」發文稱,對笑果北京脫口秀專場中的一個段子感到不適。

該網友在微博寫道:「某脫口秀演員說自己領養了兩條野狗,這兩條野狗給他的感覺很不一樣,他見到這兩條野狗的時候他們正在追松鼠。別的小狗讓他感覺很萌很可愛,萌化了。這兩條野狗讓他想起來八個字,『作風優良,能打勝仗』。」

這名網友認為,這個梗侮辱了人民子弟兵。

在中國,「作風優良,能打勝仗」一直被當局用來形容中國軍隊。2013年3月,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解放軍代表團全體會議上,中國領導人習近平就提出:「建設一支聽黨指揮、能打勝仗、作風優良的人民軍隊,是黨在新形勢下的強軍目標。」

事件發酵後媒體報道稱,涉事的脫口秀演員是HOUSE,原名李昊石。他所在的笑果文化是一家喜劇產業公司,曾出品《吐槽大會》、《脫口秀大會》等節目,也進行線下演出。

立案調查
5月15日,笑果文化發佈聲明,已無限期停止HOUSE演出工作,並向大眾表示歉意。

笑果文化稱,牢記文化擔當與職責使命,維護行業有序發展、杜絕不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內容一直是笑果文化的核心工作與堅持。

李昊石本人也在微博上道歉,稱自己在演出中使用了非常不恰當的比喻,給觀眾造成了不好的感受和聯想,「我將為此承擔責任,停止一切演藝,深刻反省,重新學習」。

目前,他的微博已經被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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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媒體極目新聞引述笑果文化工作人員稱,脫口秀演員演出的內容公司都會進行審批,也會向相關部門進行報備,但HOUSE演出中的爭議內容並不在事前審核的文本內。

另外,北京市文化執法總隊表示,5月15日上午通過網絡巡查已獲知此事,並已對相關公司進行立案調查。但並未透露以什麼罪名進行立案。

微博「鈞正平工作室」評論稱,低格調的搞笑,無底線的放縱,博眼球的娛樂,不知止的慾望,對文藝有百害而無一利。「鈞正平工作室」是解放軍新聞傳播中心旗下評論類新媒體賬號。

《人民日報》也發文批評:「脫口莫脫軌,玩梗須有度。片面追求笑果而不惜踩線,就陷入了誤區。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這應是職業底線,更該成為行業共識。價值觀立得端,言行才不會跑偏。 ​」

對於此次爭議,有微博網友認為,李昊石侮辱人民子弟兵,應該被封殺。

「公開侮辱人民子弟兵,得坐牢才能平民憤,笑果應予以封殺。能有今天的生活,皆是先輩們用生命換來的,」微博網友「烏雲woo」說,「侮辱英烈,就應該坐牢。」

還有聲音認為,脫口秀應該接受國家的整治。「必須徹查笑果文化,不止一次觸及底線問題!整治娛樂圈!娛樂必須有度! ​」微博網民「科技數碼女達人」說。

但也有網友認為這是在小題大做。

微博網民「Gnomeshsh」說:「現在言論這麼不自由了嗎?而且沒有規定說這個詞只能用於哪裏吧,為什麼一定要給他強加因果和標籤呢?他可能不是有意冒犯啊,只能說他政治素養不高吧 ​。」
 樓主| 發表於 2023-5-19 21:45:59 | 顯示全部樓層

尊子漫畫:《明報》停刊40年政治諷刺專欄 再引香港新聞...

香港《明報》宣佈結束政治漫畫家尊子在該報已有40年歷史的政治漫畫專欄。該專欄過去半年多以來屢次被香港官員指責「抹黑政府」,停刊的決定再次引起業界擔憂香港新聞自由狀況。

《明報》星期四(5月11日)出版的尊子漫畫上部以「編按」形式公布該決定,稱該專欄將於星期天(14日)起停刊。報社未給出原因,只稱「《明報》多謝尊子40年來與我們一起見證時代的變遷」。

本名黃紀鈞的尊子回覆BBC中文查詢說:「我認為停刊的決定是協商下得出的。我覺得停刊的可能性常存在。漫畫因應形勢及讀者對象調節是常有的,只要不損害或扭曲含意。」

香港記者協會對尊子專欄遭停刊感到「痛心」,稱此事「反映本港容不下批評的聲音,言論自由的空間遭進一步收窄,對社會百害而無一利」。明報員工協會稱「多元社會應該包容不同聲音」。

特區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是最近一個批評尊子漫畫的特區政府局級部委。局長麥美娟星期四被媒體追問香港是否再也容不下諷刺性及嬉笑怒罵的媒體內容。

麥美娟回答:「對於個別機構或人士所作的決定,我們不評論。作為政府來說,我們會虛心接納不同的意見。」

「不過對於一些不實的言論,或與事實不符的事情,我們必須予以澄清。這是我們要讓市民清楚知道事實的真相。」


特區政府一年內六次點名批評
黃紀鈞1955年生於香港,香港中文大學藝術系畢業後曾當教師,當時已兼職創作政治漫畫。1973年加入《明報》當外電編譯,1983年獲《明報》創辦人金庸(查良鏞)邀請他接手政治漫畫專欄,他自此開始使用筆名「尊子」與「紀文」發表漫畫。

尊子在1980年代還曾為直屬中共涉港事務系統的《大公報》與《新晚報》畫漫畫,近年則以《明報》和《蘋果日報》為主。2021年6月《蘋果日報》遭香港國安警察搜查後停刊,尊子便只剩下《明報》兩個漫畫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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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子的漫畫曾被用作泛民主派號召群眾參與「七一」遊行。


過去八個月,尊子先後被特區政府六次指責其漫畫失實。

其中,今年1月5日,尊子發表以中國人大常委會對中國《香港國安法》釋法為題的漫畫,當中寫道:「今次人大釋法沒增加特首的權力……只是確認為維護國安,特首可為所欲為。」特區政府第二號人物,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在Facebook上發文,點名批評該漫畫「對行政長官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作出偏頗、誤導並且失實的指控」。

到4月,尊子的一幅漫畫諷刺特區政府撥備巨資予執法部隊更新器材,特區保安局局長鄧炳強4月2日點名指控尊子「用一些誤導性的指控來挑動市民對政府的不滿」,又說:「事實上,《明報》的尊子在過往六個月不只一次針對政府,作出一些誤導性的指控。」

鄧炳強表態後,《大公報》發表評論文章,稱尊子「總之凡是中央和特區政府的政策必定肆意抹黑,凡是反中亂港分子必定大力吹捧,凡是愛國愛港力量必定嘲諷」,促請特區政府效法新加坡「以訟止謗」,提起訴訟,又提醒在一些國家,誹謗「更被認為是刑事犯罪而不是一種侵權行為」。

到本周,特區政府發表整頓區議會及其選舉制度方案,尊子發表漫畫,稱只要「長官」認為合適,考試語文不及格、膽固醇過高、癡肥等都可被特首委任為指定地方組織成員,參與篩選候選人。民政及青年事務局發文稱,該漫畫「扭曲、抹黑政府」,「內容無視事實,混淆視聽,並帶有歧視成份」。

這篇網帖還說:「近日《明報》接二連三針對政府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作出一些誤導性的言論,扭曲解讀建議方案內容,屬政治凌駕道德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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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香港特區政府掌管執法部門的保安局也有參與抨擊尊子的漫畫作品。


尊子以文字回應BBC中文記者查詢說,他與《明報》編輯人員一直在關注這些官方表態。被問到會否擔心遭執法人員抓捕時,他只說這「很難掌握」。

對於在這樣的氛圍下告別已工作了40年的專欄,尊子說:「我想無論從新聞工作人員或創作人員角度來看,都不會停下吧?用什麼形式或方法則須做點腦力勞動。」

他還寄語香港新聞同業:「新聞工作可說是沒有休止的。有心便有新聞,沒心便看不到新聞發生。」

尊子從前也曾遭遇其它爭議事件。1998年,尊子應邀到新加坡參與一場藝術創作交流活動,其中一幅以開國總理李光耀和時任總理吳作棟為題的漫畫被認為內容不能接受,多次要求更改。尊子不予妥協,結果所有畫作被撤展丟棄。當時香港有報章稱是新加坡官員所為,《明報》則稱是新加坡國家美術館館員所為。

1999年12月20日凌晨,葡萄牙剛向中國移交澳門治權不久,澳門特區司法警察將身處當地的尊子夫婦連同11名澳門藝術界人士拘捕扣留三個小時。尊子獲釋後稱,他當時在參與澳門藝術界組織的另類「慶回歸」活動。司警並未起訴尊子,他在2002年也再次到澳門參與「港澳報刊漫畫人作品展」。

尊子漫畫專欄結束後各界反應
《明報》報系在1995年被馬來西亞商人兼華文報業大亨張曉卿收購,使其成為大馬《星洲日報》報系的一部分,2014年一輪人事耿迭,引起外間對其編採立場與自由的關注,而當時被觀察人士質疑其親近中共的張曉卿強調其辦報「沒有預設立場」

此後該報在多數時間還是被視為親民主派報章,在《蘋果日報》結業後,更反被《大公報》質問「《明報》想接過《蘋果》的煽動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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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子」黃紀鈞的政治漫畫作品早年也曾在親北京報章上發表。


《明報》工會——明報員工協會——就尊子專欄停刊發表簡短聲明說:「尊子從80年代開始在《明報》畫政治漫畫,以嬉笑怒罵的方式針砭時弊,吸引讀者關注社會議題。本會對尊子漫畫停刊表示遺憾和無奈,亦感激尊子多年來為《明報》付出的心血。」

工會指出,專欄作品也應視為報章核心價值的一部分,「多元社會應該包容不同聲音,我們希望各界尊重言論自由,以及守護《明報》的核心價值,維護社會公正和善良」。

香港記者協會的聲明稱:「記協認同尊子所言,《明報》停刊尊子漫畫的原因『心照不宣』。」

「記協認為,坐擁龐大資源及公權力的特區政府連番狙擊一介文人,反映本港容不下批評的聲音;傳媒機構或擔心刊載的內容再遭到猛烈批評或被指違法,從而加劇自我審查,損害《基本法》所保障的新聞及言論自由空間,對社會百害而無一利。」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對BBC中文記者說,他對尊子漫畫遭停刊不感到意外。但他認為,政治漫畫不是新聞報道,一定會有一些比喻、諷刺。有時可能有點誇張。

「整個政府對尊子的漫畫高度重視、注視,只要他畫了什麼政府不認同的話,政府都會高調批評。這樣《明報》所受的壓力便很大。」

陳朗昇指出,近期《明報》有不少顯得特別謹慎的行為,例如在專欄版面刊登免責聲明,強調評論內容並無引發仇恨之意。

「我不會過多怪責《明報》,因為大家都明白,你當然可以批評它沒堅持,但堅持是有後果的。能在第六次批評後才喊停並不容易。」

香港特區政府堅稱傳播媒體行業在中國《香港國安法》下「蓬勃依然」。

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蘋果日報》和《立場新聞》在遭遇國安警察搜查後結束運營。此外,官方香港電台也換入政務官取代媒體人領導其運作,並撤掉諷刺時事節目,以回應親建制政治人物的批評。

總部設在法國巴黎的無國界記者組織(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上周發表新一年度世界新聞自由指數,香港在報告評估的180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名140,遠低於2019年的73。

在此之前,英國議會跨黨派香港小組(APPG on Hong Kong)發表香港問題調查報告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他所創辦的《蘋果日報》高管遭以《香港國安法》起訴,《蘋果日報》倒閉等事件,反映香港新聞自由每況愈下。小組認為香港當前局面「明顯的違反了」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沒能保障人權。

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與香港特區政府對英國議員小組報告「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其中,特區政府的聲明稱:「事實上,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本港的傳媒環境蓬勃依然。一如既往,傳媒可行使監督特區政府工作的權利;只要不違法,傳媒評論和批評政府施政,不但自由無受到限制,而且正在慣常發生。」


 樓主| 發表於 2023-5-19 21:52:40 | 顯示全部樓層

光州人權獎」如期頒予鄒幸彤 代領獎友人:她象徵香港...

韓國最大人權組織「光州5.18紀念基金會」早前向還押中的香港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頒予人權獎,頒獎禮周四(18日)晚如期舉行。代鄒幸彤領獎的韓國人權組織秘書長羅賢斐接受本台專訪指鄒幸彤獲獎,是象徵著香港的希望。他表示領獎後身份曝光,或從此被禁足香港及大陸,但仍無畏無懼。他與鄒幸彤認識逾10年,雖然身在韓國,每年「六四」都會為她到中國大使館點起蠟燭,他希望鄒幸彤早日獲釋回家。

「她就像燭光,是香港民主運動的希望,所以她有資格獲光州人權獎。」
「雖然我在韓國,但我想為她點起燭光。在她得到釋放之前,我會堅持每年六四都到中國大使館外做相同的事。」
——鄒幸彤相識逾10年的朋友。
代表鄒幸彤領獎的,是總部位於首爾、關注全球人權問題的非政府組織「韓國國際團結之家」(Korean House for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秘書長羅賢斐(Na Hyun-phil)。他發言時一度哽咽,並為鄒幸彤讀出演講詞,當中提到這個獎項是屬於每位爭取自由的港人,「這個人權奬代表了,大家是和香港人在一起的。」

代鄒幸彤領獎後身份曝光 料日後無法踏足香港及大陸
羅賢斐接受本台訪問,被問到為何會代鄒幸彤領獎,羅賢斐先是嘆了一口氣,指港人因為安全原因,無法親臨現場,故鄒幸彤的朋友聯絡他,因為知道他是鄒幸彤珍重的朋友,又極關注香港人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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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國際團結之家」(Korean House for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秘書長羅賢斐(Na Hyun-phil)(左)與鄒幸彤相識逾10年。(受訪者提供)

羅賢斐說:主要原因是基於安全問題,因為現在香港人不能到韓國(代領獎),香港人出席光州人權頒獎禮有很大的風險,因為頒獎禮是一個公開的活動,所有資訊都是公開的,這代表中國政府會認出代為領獎的人。為了保護香港人,他們認為我作為韓國人比較適合,能夠保護她的家人或朋友。
羅賢斐稱在收到邀請後也經過一番深思熟慮,最後他毅然接受使命,情願冒上禁足香港及大陸的風險。
羅賢斐說:因為中國官員已經知道我的行動,所以……我都不知道。我希望到香港去見其他香港朋友,不過我認為風險很大,我都很想到香港,但我不肯定我自己及其他朋友的安全,所以我想我會放棄這個機會,不再去香港或中國大陸。

好友鄒幸彤入獄後 每年六四持燭光到中國大使館求釋放
2021年「六四」紀念日前夕,香港警方連續第二年以防疫為由禁止維園集會,鄒幸彤表示以「個人名義」到場悼念。惟「六四」當日,鄒幸彤即被港警以「涉嫌宣傳未經批准集結」為由拘捕。
在鄒幸彤被捕當日,羅賢斐印象深刻。他稱當日看到新聞後,身在首爾的他,獨自到中國大使館外為鄒幸彤點起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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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鄒幸彤被捕後,羅賢斐在六四33周年到中國駐韓大使館外點起燭光。(受訪者提供)

羅賢斐說:我見到新聞,之後一個人帶蠟燭到首爾的中國大使館外守夜,促請當局釋放鄒幸彤。雖然我在韓國,但我想為她手持燭光,去年「六四」,我亦做了相同的事,帶蠟燭到中國大使館外守夜,可能今年都有一樣的行動。在她得到釋放之前,我會堅持每年「六四」都做同樣的事。

與鄒幸彤相識近12年 指她「心繫中國民主運動」
羅賢斐與鄒幸彤相識近12年,兩人初次見面,是2011年在台灣一個亞洲聯合會議上,當時與其他國家人權組織代表討論勞工權益問題。鄒幸彤早期是中國勞工權益倡議者,在鄒幸彤成為律師之前,兩人已有交情,在香港或韓國都曾經碰面。羅賢斐形容,鄒幸彤是一個良友,並對她印象深刻。
羅賢斐說:她是一個很真誠的人,對工人很有心,她堅持做正確的事,做人很有原則,即只要她認為是對的事情,就會去付諸行動。她真的很有熱誠,為天安門事件舉行燭光活動,她對於在香港能夠舉行燭光集會感到自豪,對此我印象很深刻。


香港公民社會瓦解 國安法後難再研究香港議題
羅賢斐本身亦是國際勞工及人權議題倡議者,以往工作亦涉及香港人權狀況,在2014年「雨傘運動」及2019年「反送中」運動時都曾到訪香港,並在街上聞過催淚彈。不過,在2020年《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隨著「紅線」收窄,他逐漸將研究重心轉移至東南亞其他地方,例如緬甸、泰國、柬埔寨等,對於香港的關心變得「地下化」。
羅賢斐說:對香港現時沒有行動,因為香港現時是一個沉默的社會,我們都找不到方法去爭取香港民主。但無論如何,我們會觀察著香港的情況,希望可以找到方法。
雖然重心轉移,但是羅賢斐都有關注到香港公民社會瓦解的情況,對此感到很可惜,因為香港勞工組織曾為改善世界各地的勞工權益作出貢獻。他記得當時職工盟曾經為韓國工人議題發聲,包括在2016年到駐香港的韓國領事館,抗議韓國政府拘捕韓國民主勞總主席,要求釋放所有被捕工會會員及撤銷控罪。

「鄒幸彤就如燭光,是香港民主運動的希望」
3名中國領事館人員早前當面要求主辦方「光州5.18紀念基金會」,撤回將人權奬頒發給鄒幸彤,最終被主辦方拒絕。羅賢斐認為,中方官員到訪,更加證明鄒幸彤獲獎是正確的決定,亦令人權獎更加有意義,反映主辦方只著重人權,不服政治打壓,而事件亦激起更多韓國人對鄒幸彤的支持。
對於鄒幸彤獲得獎項,羅賢斐認為是實至名歸,她獲獎亦象徵香港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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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賢斐促請當局盡快釋放鄒幸彤。(受訪者提供)

羅賢斐說:她就像燭光,是香港民主運動的希望,所以她有資格獲「光州人權獎」。
最後,羅賢斐向港人作出寄語,表示:「韓國人沒有忘記香港,我們會支持香港民主運動。」
鄒幸彤5月初獲選為「2023年光州人權獎」得主,是首次有香港人獲此獎項。評審委員會以「民主運動和民主抗爭的人權律師」來形容鄒幸彤,又指頒獎予鄒幸彤是「對香港政府的反民主及反人權作出反抗,給了全世界人權活動人士和公民勇氣和希望」。


 樓主| 發表於 2023-5-19 21:58:15 | 顯示全部樓層

【香港法庭】法官指國安委監督權為「中央專有」 駁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本獲法庭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代表抗辯,及後香港國安委建議入境處處長,拒向Tim Owen批出工作簽證,黎智英上月以國安委的建議「越權」為由,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求撤銷有關決定。高等法院周五(19日)頒下書面判詞,指出監督國安委的權力為「中央政府專有」,香港法院沒有任何監督權,故此亦不容司法覆核挑戰,並駁回黎的司法覆核申請。

香港法院無權裁定《國安法》中任何條文違憲
判詞由首席法官潘兆初頒下,他首先指出主要爭議,為特區政府是否具司法管轄權可司法覆核國安委的決定,並引述《基本法》指出,特區政府只在香港「高度自治」範圍內享有獨立司法權及終審權,而被納入《基本法》附件3的《國安法》,為跟國防、外交及其他不屬特區自治範圍相關事務的法律,人大常委會把《國安法》納入附件3,同時也反映維護國家安全屬特區高度自治範圍外事宜。此外,人大及人大常委會根據《基本法》條文及程序訂立《國安法》,故不可指其與《基本法》或《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不符而對其立法作覆核,故香港法院無權裁定《國安法》中任何條文違憲。

他續指,綜合《國安法》中相關條文的規定解讀,國安委工作不受包括法院在內的任何機關干涉,有關條文亦訂明,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監督國安委的權力為「中央政府專有」,故香港法院對此沒有任何角色或權力。潘官又指,基於國安委工作性質,《港區國安法》禁止公開其工作內容,但在司法覆核過程中,這些資訊卻無可避免需要公開,有違保密規定之目的。

對於黎智英一方庭上力陳,若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挑戰,國安委如越權將市民隨意判監或充公財產,香港法院亦無法制衡,潘兆初在判詞中亦有作出回應,指該說法「完全錯誤」,重申香港法院不獲授權監督國安委於《國安法》第14條下的工作,故令法院失去監督權的問題「並不存在」,又反駁國安委受中央直接監督及控制,認為質疑相關監督是否有效全無根據及無理,更批評黎一方當時舉例「非常極端但脫離現實」,認為國安委在沒有法院牽制下可能濫權,是屬「憑空想像」及「危言聳聽」的評論。

法官指國安委決定「沒越權」
潘官在判詞總結中指出,香港法院對國安委工作沒有司法管轄權,國安委不受司法覆核挑戰,故此駁回申請,拒絕批出司法覆核許可。同時指,雖然香港法院無權監督國安委工作,惟卻同時裁定國安委的決定沒有越權,並解釋是為消除雙方大律師陳詞對人大釋法可能引起的誤解,認為解釋黎一方申訴全無理據的做法合宜。

潘官並指出,黎智英一方指出根據人大釋法,沒有就海外律師參與危害國安案件是否可能引致國安風險問題作出回答,只交由特首向法院發出證明書處理,認為國安委只有「把關」角色,無權直接裁定Tim Owen代表黎智英一事關乎國家安全,若要作出裁定便需先向特首索取證明書,而有關解讀實屬「完全錯誤」,因為人大釋法先訂下中央處理問題的一般方法及提供指引,並指派特首及國安委實際處理,若法院沒向特首取得證明書,國安委便須履行職責即時介入處理作相關判斷及決定,並沒有需要先向特首取得證明書,故國安委的決定沒有越權,執行國安委決定的入境處處長亦然。

至於黎智英另一項入稟,要求律政司宣布,人大釋法不影響法院早前批准Tim Owen來港的決定,潘兆初亦指,基於有關國安委越權的覆核許可被拒絕,所以這「已成為學術討論」。

今次案件的起因,是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去年10月獲高等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抗辯,律政司上訴,但被高院及終審法院駁回,之後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認為在有關「危害國安」的案件,聘用海外律師要先得到由特首發出的證明書。黎智英一方認為,人大釋法不應該影響Tim Owen早前已獲批來港抗辯的決定,同時要求法院向特首取得聘用海外律師的證明書,以及國安委無權建議入境處拒批簽證,於是在今年3月及4月提出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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