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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殤之柱】高志活欲將國殤之柱從港運走 惟遭逾12間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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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2-4-21 23:20:0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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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殤之柱」自1997年矗立於香港最高學府香港大學,曾被喻為「香港言論自由試金石」,一直是港人悼念「六四」和爭取民主重要標誌。   本台資料圖片 / 石頭 攝











矗立香港大學近25年的「國殤之柱」被校方「行刑式」強拆逾4個月,仍未能物歸原主。其創作人、丹麥雕塑家高志活(Jens Galschiot)最新向本台稱,本來已準備就緒將該雕像運離香港,惟逾12間香港物流公司因憂慮被中國當局「清算」而拒運送,直言既然港府和港大同意將雕像運離香港,「現在竟然無人願協助運送,真是很奇怪」。他又透露,現未仍了解被一分為二的雕像的實際損毀情況。

高志活:只差由港大嘉道理中心運送至碼頭的一步
「國殤之柱」創作人、丹麥雕塑家高志活(Jens Galschiot)周二(18日)向本台稱,「國殤之柱」自去年12月底被港大校方拆除後,已與丹麥外交部、兩間航運公司和律師溝通,並已準備就緒,原本打算兩個月內就可運離香港,惟竟只差把「國殤之柱」由香港大學嘉道理中心運送至碼頭的一步,拖延至今逾4個月仍未能成事,形容當中過程「相當不容易」。
高志活說:我們已找了至少12間香港的物流公司,要求協助運送「國殤之柱」至碼頭,惟沒有人願意做,他們說擔心會違法。我認為他們是害怕被中國當局和港府報復,否則我不認為有其他合理理由去拒絕。而且,港府和港大都同意將「國殤之柱」移離香港,但又拒絕協助運送,我覺得真是很奇怪。整件事現在只是差一間物流公司去幫助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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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殤之柱」創作人高志活(Jens Galschiot)周二(18日)向本台稱,逾12間香港物流公司因憂慮被中國當局「清算」而拒運送雕像離港。(高志活提供)
高志活:社會對港府不信任和恐懼
高志活又指出,情況反映社會和港府之間的不信任和恐懼。
高志活說:我認為對香港而言是相當大的問題,因社會害怕當權者,又不信任法律制度。香港本來以法治、營商自由等為生,但現在已都全毀了(all is breakdown)。不是我的雕像的問題,而是整個香港的問題。

團隊會竭盡所能帶走「國殤之柱」 何時成事「難以確定」
對於「國殤之柱」的損毀,高志活曾聲言會考慮控告港大校方並索賠。不過,他透露自從該雕像被港大「一分為二」並藏於一個貨櫃箱內後,至今仍無法查看實際損毀情況,目前最大心願是盡快把心血結晶運回手中,「重見天日」向歐洲人民展示。他強調,團隊會竭盡所能帶走「國殤之柱」,但何時才能成事就「難以確定」(very uncertain)。
高志活早前接受本台專訪時曾稱「一座『國殤之柱』倒下,無數『國殤之柱』遍地開花」。據其官方內容,其團隊正於丹麥製作多個3至4米高的「國殤之柱」銅雕,擬於世界各地知名大學永久擺放,並計劃將汽車拖板改裝成活動版的「國殤之柱」,方便在不同地方展示。目前美國、德國、匈牙利、丹麥、捷克、挪威、荷蘭和台灣等地,亦有不同官方和民間團體,正籌劃「國殤之柱」的展覽活動,以供各方了解中國和香港民主人權狀況。他亦冀透過授權並容許各方銷售和3D打印「國殤之柱」的複製品,以支持當地團體的民主活動。
「國殤之柱」自1997年矗立於香港最高學府香港大學,曾被喻為「香港言論自由試金石」,一直是港人悼念「六四」和爭取民主重要標誌。惟自《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港大去年10月發出拆除令,至12月22日深夜再突擊圍封「國殤之柱」,並將其一分為二拆走,搬往港大嘉道理中心。

香港「後國安時代」 「六四」印記遭逐一絕跡
在「後國安時代」的香港,「六四」印記遭逐一絕跡。不但「國殤之柱」倒下,被髹上「六四」標語「冷血屠城烈士英魂不朽誓殲豺狼民主星火不滅」的港大「太古橋」,今年1月底亦被校方洗刷一空。港大學生會每年「六四」洗刷國殤之柱及重髹太古橋六四標語的傳統,伴隨港大學生會被迫解散下,從此被消失。
另被控以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支聯會,亦遭港警突襲其「六四紀念館」,並搬走自由女神頭像等紀念物品。由陳維明製作的兩項著名作品,包括位於香港中文大學的「民主女神像」及香港嶺南大學的「天安門大屠殺」浮雕,同樣於去年底被清除。

 樓主| 發表於 2022-4-21 23:22:52 | 顯示全部樓層

黎智英在英律師團批港府將法律「武器化」 促聯合國調查

黎智英的國際法律團隊上周五(8日)發聲明,譴責中共當局和香港政府將法律「武器化」,以國家安全為藉口,透過法律及公權力的檢控滋擾及囚禁黎智英,並阻止其他人發表意見,敦促聯合國和國際社會採取緊急行動,介入調查並追究中方責任。

聲明:黎因捍衛香港的民主和法治 面臨在獄中度過餘生的風險
聲明指,黎智英的資產已被凍結,面臨眾多罪名,包括4項出席及參與多個示威活動的相關刑事指控。黎智英的律師加拉格爾(Caoilfhionn Gallagher)在聲明說,現年74歲的黎智英只是因為發表言論,尋求捍衛香港的新聞自由、民主和法治,而面臨在獄中度過餘生的風險。

黎兒子:父親唯一的罪行就是在暴政前要求民主
聲明提到,黎智英的兒子黎崇恩認為,他的父親「唯一的罪行就是在暴政前要求民主」。黎崇恩說:「現在我的父親面對堆積如山的審訊,看不到盡頭。中共可能已經把他們的槍換成了木槌,但只要有耐心,木槌也能造成同樣多的傷害。」黎崇恩呼籲聯合國特別調查報告員,調查中國內地和港府對香港居民的所為。

香港保安局:指控是毫無事實根據
香港保安局回應港媒查詢指,這些指控是毫無事實根據,強調《港區國安法》清楚訂明香港維護國安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但許多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自由都並非絕對,可以保障國安及公共秩序等為由而受到限制。發言人指,危害國安的行為和活動是非常嚴重的罪行,必定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人士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

黎智英身負多宗案件 在赤柱監獄已接近一年半
74歲的黎智英身負多宗案件。2020年8月,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以涉嫌勾結外國勢力,違反《港區國安法》為由拘捕黎智英等7人,其後黎智英獲准保釋,但在同年12月,黎智英因被控欺詐罪再次被捕,並被拒絕保釋。黎智英早前先後就4宗非法集結案,共判囚20個月,現於赤柱監獄服刑,惟他仍要面對《港區國安法》及欺詐罪等其他案件,自2020年12月一直還押至今,在赤柱監獄已接近一年半。
 樓主| 發表於 2022-4-21 23:26:28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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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5名在囚民主派,包括黎智英、鄒幸彤、李卓人、黃之鋒和何桂藍,獲15名學者聯署提名競逐諾貝爾和平獎。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多名民主派,因《港區國安法》等案件身陷囹圄,情況受到國際關注。美媒《華盛頓郵報》周二(19日)報道,5名在囚民主派,包括黎智英、鄒幸彤、李卓人、黃之鋒和何桂藍,獲15名學者聯署提名競逐諾貝爾和平獎。

提名信指5人是「香港良心犯」
提名信提到,5人是「良心犯」,分別代表遭打壓的群體,如記者、律師、工會領袖和學生等,並稱他們原本可逃難或保持沉默,但在各自範疇中堅持發聲。指「把2022和平獎頒給香港良心犯,是人性光輝的最大彰顯。」
報道形容,隨著烏克蘭事件發生,香港的自由民主運動已經失去了世界的關注,該運動的許多領袖正在獄中苦苦掙扎,又稱「西方必須記住,香港人仍在抗爭——他們的抗爭是對國際成功爭取自由、民主和人權十分重要。」
報道指,這封提名信在1月底之前已經交予諾貝爾提名委員會,但信件內容近日才曝光。
今年的和平獎提名已於1月31日截止,有251名個人和92個團體競逐。今年的得主將於10月初宣布。按照慣例,提名委員會對提名名單嚴格保密,至少50年後才會公開資料,但提名人可主動發布消息。

5人因《港區國安法》等不同案件身陷囹圄
獲提名的5人分別因《港區國安法》及非法集會等多宗案件身陷囹圄。其中,黎智英因為2019至2020年間4度參加集會被港府起訴判刑,共需服刑20個月,此外他遭指控《港區國安法》中勾結外國勢力、欺詐罪等罪名還押並不獲保釋。他去年6月榮獲美國國家憲法中心頒贈「自由勳章」,表彰他對維護言論自由、和平抗爭的勇氣與付出。
何桂藍曾是香港網媒《立場新聞》記者,外號「立場姐姐」,2019年報道香港「反送中」運動而出名,2020年擬參選香港立法會但遭當局剝奪參選資格,去年因「47人初選案」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不獲保釋並還押至今。
黃之鋒是「學民思潮」創辦人、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他因參與及組織非法集結罪名遭判刑13個半月。2018年他也曾獲得美國參議員提名角逐諾貝爾和平獎。
律師出身的鄒幸彤是香港前支聯會副主席,因六四集會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等罪名,共需服刑22個月;李卓人是香港立法會前議員、前支聯會主席,同因六四等集會,被控「未經批准集結」罪名遭判刑14個月。
 樓主| 發表於 2022-4-21 23:28:52 | 顯示全部樓層

全球14位宗教領袖聯署 呼籲港府釋放黎智英及其他政治犯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被控多項《港區國安法》重罪,恐面臨終身監禁。香港聖公會的馮智活牧師,和關注人權的天主教甘浩望神父,趁周一 (31日)中國農曆新年前夕,於港府總部請願,並遞交來自全球14位天主教和基督教領袖的聯署信,呼籲香港特首林鄭月娥釋放黎智英和其他政治犯。甘神父向作為天主教徒的林鄭稱:「現在是天主給她的說話。」

周一大除夕,在寒冬下,前香港立法局議員、香港聖公會的馮智活牧師,和一直關注人權的天主教甘浩望神父,一清早到香港政府總部正門遞交聯署信,特首辦派代表接收。

馮牧師:現時行動只是開始 聲援香港政治犯
馮智活牧師稱,聯署信由14位來自歐洲、北美和亞洲的基督教和天主教領袖組成的國際聯盟向林鄭特首發出,要求釋放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其他香港政治犯,形容「現時行動只是開始」,港人和國際社會「企出嚟」聲援香港政治犯。

馮智活說:他們所有人的付出,他們的受苦比我們多很多倍。如果我們都畏縮,是非常對不起他們。正正不合理的事,需要更多人出來發聲、指出、糾正。每個人都要平衡風險,但我相信真理必勝。特別有信仰不需恐懼,因上帝會糾正所有錯誤。

甘神父:是上帝旨意 希望林鄭會聽
甘浩望神父則對宣稱是天主教徒的林鄭特首喊話,希望她能聽見主的呼喚。

甘浩望說:現在這是天主給她(林鄭)的說話,希望她可以聽得到。當然非她自己可以決定的,但她可以提出。

黎智英至今已被關押約一年半,甘神父透露,經黎的家人得悉,黎仍「意志堅定」。甘冀港人堅持「企出嚟」無懼發聲,籲國際社會關注香港人權狀況。

宗教自由遭打壓 是遲早的事
對於會否憂慮香港宗教自由遭打壓,馮智活相信「是遲早的事」。

馮智活說:香港已逐漸大陸化,我希望壞轉變盡量慢,香港人可以守得住,國際社會支持我們。我對香港、香港人有信心,上帝會保佑香港。

甘神父則稱,未來的事難以預料,表示「天主要我們勿為明天憂慮」。

甘神父說:若只為保護自己不發聲並非有智慧的做法,現在就是為民主、自由發聲的時候。

聯署信稱,年屆74歲的黎智英因多項《港區國安法》罪名被關押,恐於獄中渡過餘生。當中強調,黎智英致力爭取民主,其創立的壹傳媒和《蘋果日報》為香港公民言論空間作出貢獻,並相信黎智英正行使受《基本法》、《中英聯合聲明》和「一國兩制」原則下保障的言論、思想和政治表達的自由權利,呼籲林鄭和港府「及時糾正錯誤」。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多案纏身,目前因3項非法集結罪成共被判囚20個月,正於赤柱監獄服刑。黎又與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被指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黎智英被控「勾結境外勢力」、「串謀勾結境外勢力」、「串謀妨礙司法公正」、「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等罪;另因「泛民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恐面臨最高刑罰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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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署信名單:

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成員、英國聖奧爾班主教艾倫.史密斯博士 (Dr Alan Smith)

英國考文垂主教克里斯托弗.科克斯沃斯(Christopher Cocksworth)

前英國愛爾蘭聖公會大主教羅賓.埃姆斯 (Lord Eames)

亞洲主教團協會主席、緬甸仰光總主教貌波樞機(Charles Maung Bo)

天主教道明會前總會長賴茂德神父(Timothy Radcliffe)

Robert Flello, Chair, Catholic Union of Great Britain

Chris Whitehouse KCSG, Secretary, Catholic Legislators' Network UK

義大利籍宗座外方傳教會甘浩望神父(Franco Mella)

前香港立法局議員、香港聖公會馮智活牧師(Chi Wood Fung)

溫哥華基督徒守護愛與和平公義團契余子麟牧師 (Alan C. Yu)

The Reverend Cindy Au, Board Certified Chaplain, USA

The Rev Dr. Shing Chung Rogan Yuen, retired Priest, the Lutheran Congregations for Mission in Christ

英國聯合歸正教會議長克萊爾.唐寧牧師(Clare Downing)

「全球為香港祈禱運動」代表、資深對沖基金經理錢志健 (Edward Chin)
 樓主| 發表於 2022-4-21 23:32:16 | 顯示全部樓層

「47人初選案」余慧明及「黃店」女負責人 同日於高院申...

香港47名民主派人士因2020年「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醫管局員工陣線前主席余慧明,去年7月原於高等法院獲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批准保釋,惟余於今年3月被指違反法庭保釋條件,被港警國安處再次拘捕,帶上法庭後被撤銷保釋。余慧明周三(20日)再次向高院申請保釋,法官杜麗冰聽畢陳辭後,拒絕保釋申請,余慧明須繼續還押。另外,警方國安處早前拘捕旺角一茶品店兩名女負責人,指她們涉嫌煽惑他人違反防疫規例,其中一名被告同日申請保釋遭拒。

余慧明再次向高院申請保釋遭拒
余慧明上月再被拘捕後被帶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律政司稱余在今年2月初作出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已違反或相當可能違反保釋條件,要求撤銷其保釋。當時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信納余慧明違反保釋條件,拒絕讓她繼續保釋,要繼續還押。余慧明周三(20日)再次向高院申請保釋,法官杜麗冰聽畢陳辭後,仍然拒絕她的保釋申請,余慧明須繼續還押。

翻看余慧明的Facebook社交平台,她曾於2月17日轉載專頁「專業清算師」寫上「醫護前線加油」的帖文,余慧明並表示醫護朋友都已經很崩潰,說「我又唔可以批評政府喇,醫管局膠層淨係一句唔好意思?其實前線無對唔住市民,係你哋膠層對唔住咋」,並寫上「但依家只會解決提出問題嘅人」等標籤。

余慧明(34歲)於去年7月28日獲法官杜麗冰批准以現金10萬元和丈夫人事擔保5萬元保釋外出,其他保釋條件包括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違反《港區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言論或作出相關行為;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組織、安排或參與任何級別的選舉(投票除外),不論政府或非政府舉辦的公開或非公開形式的選舉;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外國官員、議員或任何各級議會成員及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士;不得離開香港,遵守宵禁令;每星期到警署報到4次等。

「47人初選案」中,至今只有13人獲准保釋候訊,其餘被告須繼續還押或因另案正在服刑。鄒家成及余慧明去年先後在高院獲批保釋,其後均被指違反保釋條件而遭撤銷保釋。

茶品店女負責人被控「煽動」 保釋申請同樣被拒
另外,警方國安處早前拘捕旺角一茶品店《初凝.芝茶》兩名女負責人,指她們涉嫌煽惑他人違反防疫規例,包括呼籲不要接種疫苗和虛報打針後出現副作用等,兩人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其中一名被告、大學生侯穎欣(25歲)同日(20日)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李素蘭聽取保釋陳詞後,指不相信她不會作出危害國安行為,拒絕其保釋申請。被告的案件周四(21日)將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

侯穎欣和同案被告林宛宜(21歲),2人同被控於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2月17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 及Instagram發布陳述和海報,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及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HCCP348/2021、137/2022
 樓主| 發表於 2022-4-22 00:45:18 | 顯示全部樓層

快必譚得志發表港獨辱警言論 官斥譁眾取寵似市井之徒...

人民力量前成員譚得志(快必)在2020年間,多次在街站被指發表煽動言論,包括多次提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口號,被控多項發表煽動文字罪名,經審後被裁定11項罪成。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今(20日)判刑時指,譚雖然是個受過教育的基督徒兼傳道人,惟他在譚身上看不到學養和修為,更指譚譁眾取寵,像個市井之徒無邊謾罵,目的是要選入立法會,享受該收入、權威和社會地位,反問此不是私利,那其目的是什麼。判譚監禁40個月及罰款5000元。


譚在FB帖文表示將會上訴
被告譚得志(49歲)在其facebook帖文透露將會上訴。譚經審訊後共被裁定11項罪成,分別為1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7 項發表煽動文字、1項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1項舉行或召集一個未經批准集結及1項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授權人員作出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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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情稱言論雖出位但無宣揚暴力
辯方求情時承認譚的言論是「過火」、「出位」,但他在案中未有宣揚暴力,其言論很大程度是宣洩情緒。此外,譚沒有權勢,亦沒有很大的影響力。辯方望法庭考慮本案源於同一社會背景,望大部份刑期同期執行。

判刑時不能抽離社會政治現實
法官指,判刑時不能抽離當時的社會政治現實,即在2019年下半年所爆發的一連串暴力事件,直衝整個香港的政治環境、社會安寧和政府的威信。
就辯方指譚是基督徒,亦是傳道人,惟他在案中看不見譚是一個有學養、有修為、真君子的政治人物,所應有的影子和基本品德,更遑論是一個博愛寬恕的傳道者。
指譚以非友即敵的抗爭思維看事待人
陳官直指,從譚的言論只見到一個50歲的市井之徒無邊謾罵,把咒語延伸他人的下一代,以非友即敵的抗爭思維看事件和對待他人。他又指作為政治人物是否需不顧道德底線,放棄原則,踐踏品格。如果是「鬥爛」,陳官認為實屬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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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他看不到被告譚得志那處有包含所謂「真誠的信念」,以及寬恕和關愛。(資料圖片)

認為譚的目的是要進入立法會
對於辯方指譚非為自己的私利,法官則認為譚的目的,是要進入立法會,並指對譚而言,用政府錢打擊政府,加強自己的政治勢力,何樂而不為。

言論煽動他人不守法
陳官又指,譚在案中把初生之犢的年青人推到另一犯法的場合,利用年青人去推動及實行有心人或幕後黑手的意圖。此外,被告煽動他人不守法,貶視國安法的權威和法律效力,和打擊政府的公權力。
法官認為譚沒有悔意,部份控罪亦在保釋期間干犯。法官就多項控罪,判譚監禁40個月。此外,就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授權人員作出的命令罪,法官判處罰款5000元,需在兩個月內繳付,否則加監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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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必」譚德志擺街站或參與集會時,時有出位打扮,如他曾在銅鑼灣設街站時,以一身仿內地執法人員的裝束出現。(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譚擺街站時曾多次叫光時等口號
控罪發生於2020年1月17日至7月19 日期間,譚曾出席或主持多個公眾集會、擺街站和參與遊行時,多次喊叫包括:「光復香港,時代革命」、「解散警隊,刻不容緩」、「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口號。
譚在參與2020年1月在銅鑼灣遊行設街站時,呼喊辱罵言詞及粗言穢語,期間有數十名人士在圍觀。此外,譚在牛頭角、黃大仙、觀塘、藍田等地區設街站時,發佈煽惑憎恨中國政府等言論。
案件編號: DCCC 927 、928、93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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