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0】警方表示,昨拘捕6男4女,年齡介乎15至67歲,涉嫌作出煽動或教唆他人分裂或顛覆國家的行為,違反《港區國安法》。其中4男4女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七月下旬向警方報到,其餘兩名被捕男子則仍被扣留調查。
【22:35】新增特區政府就「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所發表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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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遊行中,10人首次被指涉嫌違反新生效的「港版國安法」被捕,他們大都涉嫌展示或藏有港獨旗幟又或是「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消息指警方拘人的理由是被捕人違反國安法21條,即是涉嫌「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究竟這十名被捕人能獲得的法律保障會否遠低於普通刑事案件的被捕人,廣受外界關注。至周四(2日)晚上11時許,警方表示10名被捕人之中,有8名年齡介乎15至67歲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暫時所見因為涉嫌違反國安法被捕人士享有的法律權利與一般刑事罪的被捕人相若,包括可接見律師。
然而據知,警方曾向部份觸犯國安法被捕人士透露,指他們干犯嚴重罪行,需要採集DNA樣本及進行搜屋程序。更有消息人士透露,警方有意採用「直通車」策略嚴厲對待部份曾揮動港獨標語或港獨旗的被捕人,因覺得其行有煽動分裂之嫌,故警方有意在48小時扣押期滿之前,落案檢控部份人及即時提堂,甚至會在庭上要求拒絕讓被告保釋。
接近警方消息人士向《蘋果》指出,這10名涉嫌違反國安法的被捕人當中,有小量情節輕微的個案,已獲釋保釋候查(至少8人獲准保釋)。但有部份蓄意揮舞港獨旗的個案,警方認為他們有目的及意圖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1條,即是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此罪縱是列作「情節較輕」作檢控,也可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為加快調查,這10人在7月1日被捕後,據悉已陸續接受錄影會面落口供,他們分別被扣查於北角警署及馬鞍山警署,但仍獲准與律師聯絡,其基本法律權益受到保障。不過據了解,負責調查的警方「國安部(約200人)」探員初步打算以俗稱「直通車」的檢控手法處理案件。即是說,警方在48小時的扣押限期屆滿前,會落案控告部份人違反國安法,這些被捕人很可能會於周三提堂。換言之,警方不會容許部份被捕人保釋候查,亦不會讓他們有機會「踢保」。據悉案件一旦提堂,控方有可能會進一步要求法官拒絕讓部份被告保釋候審。不過最終是否容許涉違反國安法的被告保釋,決定權在法官手上。
《蘋果》正向警方查詢究竟以國安法哪一條拘捕10人,以及是否准許眾人保釋,但至晚上9時半暫仍未獲回覆。 至晚上,港區政府發言人發聲明,指「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在今時今日,是有港獨、或將香港特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改變特區的法律地位、或顛覆國家政權的含意,意味着七一當日舉「光時」旗幟或持有相關貼紙的被捕人士,也是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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