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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環喉舌幫警抹黑傳媒 《大公》刊6記者樣貌姓名批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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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1-5 22:21:1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查警暴,止警謊。」多名前線記者日前戴上頭盔,並貼上抗議警暴字句,靜默出席昨日(4日)警方記者會。惟警方見狀即終止記者會改為「單機版」網上直播,中共亦啟動極權宣傳機器向記者反擊。


中聯辦喉舌報章《文匯報》和《大公報》,今日同就事件大篇幅報道。《大公報》在報道中,大字標題指控香港記者協會「策動黑記攪局」,更刊登參與行動的6名記者「大頭照」。至於《文匯報》更為現場記者「羅織罪名」,列表點名10名記者為「涉事黃記」,惟全版報道並無提其中3名被點名為「其他參與事件記者」,涉作出何種舉動;該報另一表格更以「黃絲『黑記』」,形容不滿警察暴力對待傳媒的記者。


《文匯報》報道內容亦涉出錯,報道附表「涉事『黃記』名單」中,指出一名立場新聞記者,加入接替一名「香港獨立媒體網」記者戴上抗議字句頭盔。惟根據另一黨媒的《大公報》報道,一名參與抗議的《am730》記者,因收到上司電話,「要求他除下頭盔不要參與行動」,最後才由該立場新聞記者頂上。


記協主席楊健興表示,尊重不同傳媒機構對事件的處理方法。惟昨日記協聲明,以及個別記協執委接受傳媒訪問時已清晰指出,昨日行動是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發起的靜默行動,記協亦呼籲同業響應,其間響應的記者一直安坐,並無呼喊任何口號,以表達執行採訪工作時,遭遇警方暴力行為的不滿。楊指,若個別報章認為記協在事件角色為「策動」是不公平說法,記協在不干預傳媒機構原則下,難提出非議,但希望該歷史悠久的傳媒尊重事實。


楊健興續指,記協對於個別傳媒,將不滿警方暴力的同業形容為「黑記」表示遺憾,希望傳媒機構理解,同業的抗議行動是有根據,並應尊重不同表達方式。在8月初,《大公報》曾有記者在深水埗採訪衝突期間,遭警方帶返警署,楊質疑,有關機構是否完全認同警方「完全冇問題」。

 樓主| 發表於 2019-11-5 23:26:46 | 顯示全部樓層
遭警濫捕恫嚇「新屋嶺雞姦好好玩」 浸大學生記者不排除追究

浸會大學新聞系三年級的編委會學生記者鄧澤旻前日(3日)在太古城中心採訪警民衝突期間,突然遭防暴警推倒及拘捕,蒙面的防暴警更當眾喝令鄧「除埋條褲」,鄧即向鏡頭大叫:「我而家懷疑佢想強姦我,因為佢話新屋嶺雞姦好好玩!」並指其身旁警員向他表示「入咗去(新屋嶺)無得講,我唔知仲有無機會出番嚟。」防暴警其後將他雙手索上索帶帶走,鄧被警方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名,拘留近20小時始獲釋,今午5時於浸大舉行記者會,交代遭警方無理濫捕及事態發展。

鄧澤旻表示,當時持有記者證及香港記者協會會員證的他,拍攝警方擅闖商場,後來打算通過商場「L」型分岔出口,則被至少2、3名警員突然衝前壓倒他,並將其推至牆角。他強調,當時有將記者證高舉至額頭,並向警員表明身份,惟警員沒有理會。他強調並無參加任何示威,對被捕感到無奈。他重申有警員恐嚇他「新屋嶺雞姦好好玩」、「入到新屋嶺你冇得再講」,甚至在搜身期間多次命令他「除褲」,惟對方沒有佩戴委任證或展示「行動呼號」白卡,頭盔更遮掩其雙眼,未能讓人看清其樣貌。

鄧形容,當時情況混亂,不明白為何警員會恐嚇他,坦言感到害怕,「驚到手震腳震」,因新屋嶺傳聞很多,擔心真的被送到該處,遭受到不人道對待,甚至「被失蹤」。他提到,警署內受到警員較合理對待,未有再受言語恐嚇等。經過逾16小時拘留,他獲准以500元保釋,本月底須到柴灣警署報到。雖然在警民衝突中,學生記者多次被警方針對,但他仍堅持於現場採訪,因「多一個鏡頭、多一份真相」,自言身為記者,有責任記錄香港所發生的事,故堅持走在前線,繼續採訪,亦借機感謝母親照顧。

被問到警方的拘捕理據,鄧引述警員聲稱他曾說一句粗口及大聲叫囂,令在場人士圍觀和起哄。至於他有否與警員口角,鄧指當時情況很混亂,不太記得當時詳細情況。對於有人指他當時以粗口問候警員,同時令途人起哄才被捕,鄧重申當時他只是採訪,無任何衝擊。由於他目前保釋外出,指暫未有進一步行動,但不排除徵詢校方和律師意見後,有進一步行動。

至於鄧被指採訪時沒有穿反光背心,難以識別其記者身份,浸大學生會臨時編輯委員會執行編輯鄭卓伶表示,鄧當時已佩戴浸大編委會記者證及記協學生會員證,向警方證明身份。她重申,判斷一個人是否記者,需視乎其在現場採訪行為及操守,而非單憑其持有的證件、衣着或裝備,相信警方有充份知識和訓練,分辨記者及示威者。

浸大學生會表示,過去警方對學生記者的粗暴對待早有先例,如9月25日浸大編輯於大圍採訪期間遭警員推跌;11月2日學生記者於德輔道中遭警員近距離噴射不知名液體,令皮膚感到刺痛,更警員以手擲式催淚彈投向記者群,有學生吸入濃煙不適而曾失去意識。另外,9月29日理大學生記者被警方噴射胡椒噴霧、10月20日城大編委被催淚彈擊中胸口;11月2日教大編委被催淚彈擊中腳部,學生會認為上述只是冰山一角,對警方的行徑作強烈譴責。
 樓主| 發表於 2019-11-5 23:37:42 | 顯示全部樓層
浸大生集會聲援編委記者斥警無理濫捕 大專學生記者指控屢遭濫暴噴射中彈

浸會大學新聞系三年級的編委會學生記者鄧澤旻前日(3日)在太古城中心採訪警民衝突期間,突然遭防暴警推倒及拘捕,鄧被警方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之拘逾16小時始獲釋。浸大學生今午1時發起集會聲援鄧澤旻,多間大專院校的學生記者亦有現身,控訴在示威現場採訪時,屢遭警方針對及阻止拍攝,甚至有學生記者遭警員故意扯甩豬嘴後噴射胡椒噴霧。

浸大編委副總編輯黃梓銘在集會上發言時,代鄧澤旻向外界「報平安」,呼籲各位不用擔心。黃亦譴責警方在示威現場屢阻止學生記者採訪,憶述有一次向警員展示記者證,但對方用手遮蓋記者證後稱「咩記者證?我睇唔到喎!」然後即將他推倒。浸大編委執行編輯鄭卓伶亦指在11月2日於波士富街採訪時,被警員阻止拍攝採訪,更曾向一名無裝備的記者噴射胡椒噴霧,要求警方尊重記者,給予一個適當距離讓記者進行採訪,而非屢用盾牌推撞。

理大編委記者Anthony則說,曾遭警員當場扯甩豬嘴,再用胡椒噴霧「由頭冧到落腳」,及後需要送院。他批評當時現場僅餘記者,不明解警方行為,亦曾經歷兩次警員向記者投擲催淚彈,當刻感到驚慌,整個人立即靜止呆倒,並且耳鳴聽不到任何聲音。他亦憶述11月2日,現場採訪時遭警員指摘「行得慢」,被警告會噴射胡椒噴霧,但最後竟是投擲催淚彈,亦多次遭警員照射眼睛與相機,語言侮辱,浸大記者被捕時他亦在場,記者衝上前拍攝時卻遭警員胡椒噴霧掃射,更遭盾牌及警棍指嚇,直斥這並不合理。

城大編委記者Gary亦指,警方在7月後態度更見惡劣,學生記者經常被欺負打壓,指摘他們並非真正記者,但Gary說,青年中槍的一刻都是由校園記者拍到,警方其後亦在記招上播放有關片段,質疑警方播放他們口中並非記者拍攝的影片是相當矛盾。他指學生媒體能拍到很多獨家片段或主流媒體因人手問題而未能影到的影片,很多都涉及警暴、毆打示威者及阻止採訪,或因此遭針對,甚至傳媒聯絡隊有時亦會截查學生記者。

城大城市廣播記者Angus表示,屢遭警員粗口侮辱及以盾牌阻止拍攝,曾向對方表達要求移開盾牌,但獲斥「關你咩事?」甚至被警員用警棍打手臂,警員用盾牌撞到雙腳時亦無道歉,亦曾遭警員用水炮車故意射向記者,令整個人被藍色水及催淚水劑射中。他又批評警員最近使用胡椒噴霧「猖狂」,如上周六在旺角採訪時,曾應警方要求退後,但仍遭多番噴射胡椒噴霧。

立場新聞有攝影記者同遭警方無理拘捕,記者林彥邦引述警方曾要求搜屋,但認為阻差辦公罪名與搜屋無關係故拒絕,並且踢保,最終警方無條件釋放該名攝記,亦相信警方並無足夠理據作出控告。林亦說,同事當時只在現場踎下拍攝,但突然被人按下,從其他片段看到當時並無突發事件或磨擦發生。他說當時警方不停指控該攝記是假記者,相信警方現時是針對所謂的假記者進行阻撓甚至拘捕,但林強調公眾地方並無假記者,只有持有並非屬於他的記者證才屬假記者,如只是在現場街頭拍照,這是屬於公民權利,並非只屬記者,強調若拍攝者並無超越防線,「企喺度做咩關你咩事?」如警方阻止實屬濫權,是壓制公民權利。

記協執委伍立德則指6月警員僅用大光燈照射記者,當時已屬大事,但現時情況惡化至直接噴射胡椒噴霧及用盾牌整傷記者,如印尼女記者早前被射爆眼,傳媒聯絡隊亦有份推撞及不禮貌對待記者,認為過往甚少有拍攝中的記者被捕,而警方昨日在記招上連無聲抗議亦不能接受,反問將來如何還可以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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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編委副總編輯黃梓銘(右)及浸大編委執行編輯鄭卓伶(左)譴責警方濫捕。王子俊攝
王子俊攝
立場記者林彥邦稱如只是在現場街頭拍照,這是屬於公民權利,並非只屬記者。王子俊攝
理大編委記者Anthony則說,曾遭警員當場扯甩豬嘴,再用胡椒噴霧「由頭冧到落腳」。王子俊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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