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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站傷者紀錄一小時改3次 毛孟靜斥做法出奇促消防再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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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9-10 18:19:4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8.31當日港鐵太子站內的救援工作,有市民質疑尚有疑團未解,一份消防處通訊系統的調派系統電腦紀錄顯示當晚的「嚴重傷勢」人數在一小時內不斷變化,有議員促消防處清楚交代。


《蘋果》取得的紀錄披露,一名見習救護主任當晚凌晨12時01分在太子站的月台發現9名傷者,傷勢包括頭部受傷、呼吸急促和腿部扭傷。該見習救護主任在14分鐘後、即凌晨12時15分,更發現傷者多達10名,當中6人嚴重、2人普通及2人輕傷。5分鐘後、約12時20分,一名助理消防局長抵達太子月台後,發現月台只有9名傷者,當中兩人頭部受傷、一人呼吸急促,但至凌晨1時01分,紀錄則顯示現場受傷人數只有7人,當中3人嚴重、2人普通和2人輕傷,即傷者數目由最高峰時紀錄的10人跌至7人,傷勢嚴重者由6人減至3人。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今日在記者會披露與上述文件類似訊息,指消防處一小時內不斷更改受傷人數,做法十分出奇,希望消防處進一步解釋清楚,她相信到場的救護人員全是專業人士,對傷者的傷勢有清楚紀錄,認為當中對嚴重傷勢人數的變化「實在是太大」,希望消防處進一步清楚交代。

 樓主| 發表於 2019-9-10 18:21:59 | 顯示全部樓層
【逆權運動】爆眼少女揭警說謊唔覆信 JR警拒示搜令取醫療報告
警察在8.11聲稱為「保衞」尖沙嘴警署,疑瞄準少女頭部開槍射布袋彈,打爆其眼球恐失明和毀容。惟警方至今仍未交代其發射的布袋彈是否與少女傷勢有關,更無視其律師信,昨日(9日)表明已通過法庭搜查令,向醫管局取得少女的醫療報告。「爆眼少女」通過發言人指,由於警方拒絕提供法庭搜查令及其資料,已提呈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在周四(12日)早上開庭審議是否批准。據悉,警方於事件中兩度向醫管局出示法庭搜令,索取少女的醫療報告,又在記者會中高調公佈行動,令人質疑是別有用心。有律師指,警方上周已獲醫管局提供醫療報告,在法庭未有進一步命令前,警方有權使用已取得的資料。

自稱爆眼少女的妹妹以「人生玩×員」賬號在連登討論區發帖,指早前警方稱少女沒有主動聯絡警方,惟事實是少女的代表律師於本月2日、3日、6日及9日去信警方及律政司,惟雙方均無回覆,斥「不存在聯絡不上家姐一說」,又指「家姐係當事人,佢哋完全唔回覆我哋嘅律師信。」她續指,律師將就警方拒絕提供取得姐姐醫療報告的搜查令及資料,提出司法覆核,案件將在周四早上10時30分在高等法院召開聆訊,法庭邀請警方出席。據悉今次為公開聆訊,公眾可出席。

爆眼少女的代表律師近日向警方及醫管局發律師信,反對醫管局向警方交出其醫療紀錄。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昨日在警方例行記者會上確認,警方收到「類似信件」,但稱警方根據《警隊條例》,已取得法庭手令,並感謝醫管局將相關的醫療報告交予警方審視,其資料將與以往蒐集的證據湊合。

據悉,警方於事件中兩度向醫管局出示法庭搜令,似是對少女的醫療報告志在必得。於首次的法庭搜令中,警方未能提供有關少女名字等個人資料,只能提供環境證供;醫管局根據環境證供,找出符合有關環境證供的病人資料,即該少女的資料。因與相關環境證供符合的病人資料,只有一人,故醫管局必須根據法律程序,將資料交予警方。知情人士指,「如果搵到幾個病人資料吻合,都唔會俾」。警方其後再取得第二個法庭搜令,搜令提供少女的個人資料,指明要索取其醫療報告。


據悉,因應少女之前曾向醫管局發律師信,反對醫管局向警方提供其醫療報告,但律師信是不足以推翻法庭的命令;醫管局向警方提交少女的醫療報告前,再檢視少女有否向醫管局提供法庭頒下的禁制令等,確定少女未有提供禁制令等後,便按程序上周將其醫療報告交予警方。


知情人士指,警方以往有會申請法庭搜令,向醫管局索取涉事人士的醫療報告,以偵查罪行,一向低調行事。今次警方高調於記者會上公佈,根據法庭搜令從醫管局取得少女的醫療報告,令人質疑別有用心。


律師林志釉表示,警方上周已獲醫管局提供醫療報告,在法庭未有進一步命令前,警方有權使用已取得的資料。他認為當時人可申請司法覆核的同時,再申請禁制令,或以禁制令代替司法覆核;因禁制令可禁止警方使用或向外發放資料等,這樣當時人可有主動權。

 樓主| 發表於 2019-9-10 18:24:24 | 顯示全部樓層
謝振中續否認大埔警多人少 警稱用棍打頭因「人會郁」

警方上周六(7日)晚在港鐵大埔墟站,除亂棍毆打一名中六生外,亦以警棍襲擊一名完全沒有反抗、只用身體保護旁邊女士的白衣男子。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昨在例行記者會解釋,當時只有「數名警員」控制約10名市民,故要他們蹲下以防逃走,但該白衣男沒遵從,警方才使用警棍。不過《蘋果》翻查片段,發現當時至少有15名警察在場,部份防暴警更持長槍,但被截查的市民只有11人,連頭盔等防護裝備都沒有。

謝振中表示,警方對於近日在連儂牆或人鏈活動中,有不同意見的人士因為意見不合而訴諸武力。謝僅表示關心以及擔心,他指警方將會設立10條反暴力報料熱線,接收有關潛在暴力行為的報告。業務服務科高級警司陳志勇就表示,10條的反暴力報料熱線供市民提供止暴制亂的情報,報料人士可以以不記名提供資料,他指警方的熱線可以WhatsApp接收訊息,號碼會是5566 9500至5566 9509的連續10個號碼。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警方不會要求不願意當證人的報料者當證人,又指警方不會披露報料者資料予第三方。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表示,早前在油麻地果欄附近,襲擊《立場新聞》記者的男子,昨日被捕,而分別在屯門及秀茂坪人鏈活動,涉襲擊師生的兩名男子,亦已被捕及提堂。至於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咬斷警員手指的22歲男子,被警方以涉嫌公眾地方妨擾、襲警及傷人,今午於沙田提堂。

就有關9月7日在大埔墟港鐵站,中六生被警員以警棍圍毆。謝振中僅重複昨日的內容,指中六生當時在逃走,而警員需要將其制服,並因為已收到有關警員使用警棍的投訴,故此不作評論。對於15名警員截查11名市民一事,謝就表示並不同意,他指當時大埔墟站內是有「大量」示威者進行破壞,只是最終截查11名市民。對白衣男及被截查人士仍被打,他又重複昨日所指,警員在要求截查人士「踎低」,而當事人士未有跟從,故此警員採用警棍,在達到目的後已停止。汪威遜之後補充,對於警員用警棍打頭及上肢,他指不評論有關做法是否合理,但他指警員使用警棍時,情況是會變「呢個人係會郁」,他指警員在使用警棍的決定是很難,但認為警員在達到目的後已停止。他又指就大埔墟當日的環境,警員要求被截查人士「踎低」是因為有擔心發生危險,而當時警員是考慮到「大環境」,是早前有暴力示威者破壞車站,以及有300人包圍警員,加上擔心會有人藏有如短刀等的攻擊性武器,故此考慮過各種風險而作出決定。汪又指市民不應該在那些有危險的地方出現,並且應該與警員合作,又指一些的「悲劇」是所有人都不想發生的。

對於831太子站當晚,於油麻地站拘捕3名的傷者,李桂華表示3人目前仍處於保釋候查的階段。至於關於「爆眼少女」的醫療報告,李表示警方按程序向法庭申請搜令向醫管局索取醫療報告,有關的資料不能第三者透露。李又指,警方仍期望當事人提供口供。對於少女已向警方去信,但李桂華否認有收到信,並指相關的警司仍在等待處理,李又挑釁指,少女為何在當日傍晚6時多仍身處該地方,以及少女當時在做甚麼,以及少女與暴力示威者之間的關係,警方仍需要其口供去調查事件。

是日精選問題
網民Alice Leil:
政府會否即時檢討是否繼續賦予每一名到達示威現場的警員持警棍執勤。持警棍的每名警察本身於執勤時的精神狀態及心理質素成疑,至今因被警棍打傷的大量市民絕大部分被警員制服時並沒有反抗,質疑大部分警員不單沒能力分辨所面對的是參與和平示威的市民還是真正的恐怖分子,當面對混亂場面時,對於如何使用克制武力亦明顯沒有判斷能力,警員本身是否按照警例行事、有否通過紀律部隊的專業考核成極大疑問?亦有明顯跡象顯示警員因爲自我感覺驚慌及主觀仇恨市民而用手持的警棍針對性地揮舞達致被打的人身體嚴重流血及承受不同程度的傷患!

香港政府曾發言聲稱為免警員被起底而無需出示警員編號,在現行沒有任何監察警隊專業的機制下,這種做法是否助長極有可能存心帶著仇恨或本身抗壓能力低的警員在執勤時公報私仇?如今政府及警隊持續忽視該問題的話,是否同意此舉並非一個已發展的城市能容納的香港警隊?

網民Hindy Lau:
點解警察次次都係有不反對通知書既集會發催淚彈? 前線警務人員係咪無理高層既指示做野? 係咩情況之下,前線既警務人員先會被停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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