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代表一間中國能源公司賄賂非洲官員以獲取石油生意的香港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向美國法庭申請保釋,但法庭周五拒絕申請。
何志平的律師提出以100萬美元(780萬港元)保釋金、戴上電子追蹤器及不離開其租住的曼哈頓寓所作條件,申請保釋,但法官費曼(Debra Freeman)接納控方觀點,認為他有潛逃可能,拒絕保釋申請。何志平的律師表示會就保釋決定上訴。
控方在庭上指出,何志平的家財多達800萬美元(6240萬港元),與美國沒聯繫,若罪成可被判囚超過10年,因此潛逃機會非常大。他又說,何志平涉嫌賄賂的官員,亦有誘因協助他逃出美國,前往與美國沒有引渡協議的國家。他說,「很多人寧願被告不在庭上公開做過的事情」。
為何志平辯護的律師Edward Kim則形容何志平是一名在美國學醫的權威眼科醫生,亦是香港特區政府的前局長,潛逃對他是恥辱,將毀掉他一生的努力和聲譽。
何志平涉嫌賄賂乍得和烏干達外長,上月18日在紐約被捕。檢控官指何志平在聯合國策劃賄賂計劃,當時烏干達外長是聯合國大會主席。
檢察官指68歲的何志平自2014年10月,便夥同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為上海一間石油巨企進行商業行賄。
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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